博 羅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博環責改字〔2018〕554號
博羅榮泰紡織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公民身份號碼):
組織機構代碼證:
社會信用代碼: 914413227211197734
地址: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九潭長壽路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陳少東
我局于 2018 年9月29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不按排污許可證的要求(超量)排放污染物。
以上事實,有2018年9月29日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排污許可證、博羅九潭供水有限公司提供的水表用水費用明細清單 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
我局將對你(單位) 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單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吊銷其排污許可證,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 惠城區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