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惠市環(博羅)違改〔2019〕70號
恒毅盛模具注塑(惠州)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22MA4WBTWU1R
住 所: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泰美鎮板橋工業區
法定代表人:吳素萍
身份號碼:3302271969*******5
一、2019年5月15日,我局組織對你公司進行了檢查,發現你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公司CNC機在生產過程中有含廢切削油的廢鋼渣產生,建有堆放場地,堆放場地內堆放有大量含廢切削油的廢鋼渣,簽訂的危險廢物處置合同顯示:廢活性炭、廢辦公用品、廢抹布、廢干電池、廢礦物油、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和廢包裝桶均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含廢切削油的廢鋼渣未簽訂有處置合同,屬于環境違法行為。以上事實,有2019年5月15日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危險廢棄物處置服務合同、現場相片和錄像等證據為證。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責令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環境違法行為。
三、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或者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