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
惠市環(博羅)違改〔2019〕137號
惠州市中洲環保資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1322345440669D
住 所:博羅縣石灣鎮飛鵝嶺工業區
法定代表人:鄧瑞輝
身份號碼:4405261975*******9
2019年8月5日,我局組織對你(單位)進行了檢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半成品堆放場未按規定設置不低于堆放場高度的嚴密圍擋,且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以上事實,2019年8月5日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相片、視頻等證據為證。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半成品堆放場未按規定設置不低于堆放場高度的嚴密圍擋,且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行為。并于2019年9月3日前向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書面報告改正情況,并附具相關證明材料。
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單位)拒不改正的,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責令停工整治或者停業整治。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