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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惠市環(博羅)違改〔2020〕181號
博羅縣惠之聯五金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13227799611893
住 所:博羅縣福田鎮荔枝墩村狗屎佛、貓公嶺背
法定代表人:唐焰梅
身份號碼:H040847****(港澳)
一、2020年11月17日和11月18日,我局組織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和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公司擅自增加的生產設備需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以上事實,有2020年11月17日現場檢查筆錄和現場檢查照片、錄像、2020年11月18日的調查詢問筆錄、博環建[2006]251號、博環監驗字(2006)第122號等證據為證。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責令你(單位)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生產,在90日內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
三、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單位)逾期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將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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