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惠市環(博羅)違改〔2020〕198號
深圳市誠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羅分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1322MA*******Q
住 所:博羅縣龍溪鎮球崗村下塱組嶺頭、狐貍崗(土名)地段
法定代表人:陳超
身份號碼:4403011962*******2
一、2020年12月18日,我局組織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和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于2017年1月1日租用廠房,于2017年1月15日開始裝修廠房,于2017年10月底完成廠房的裝修,于2017年11月初開始安裝生產設備,2018年1月初完成生產設備的安裝并投入生產,最近一次生產是2019年9月 6日;生產過程中有廢水和廢氣產生,建有2套廢氣處理設施,生產廢水有分類收集管道并接入電鍍基地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產生的廢氣經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高空排放。你(單位)需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以上事實,有2020年12月18日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相片、視頻。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責令你(單位)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
三、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單位)逾期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將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