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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惠市環(博羅)違改〔2021〕29號
惠州市泰之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13226615124761
住所:博羅縣羅陽鎮新村工業區
法定代表人:康忠軍
身份號碼:36242619850***1319
2020年12月27日,我局組織對你公司進行了檢查,發現你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擅自增加的生產設備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你單位于2019年1月開始擅自安裝鍍金鋼砂工藝,于2019年4月完成鍍金剛砂工藝安裝;以上事實,有2020年12月27日現場檢查筆錄、有2020年12月27日詢問筆錄、相片及錄影等證據為證。
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責令你公司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
我局將對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實施監督。如你公司逾期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將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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