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惠市環(博羅)違改〔2021〕79號
博羅縣羅陽鎮盈利達五金制品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2441322MA4WFMB05H
經營場所:博羅縣羅陽鎮小金村委會老、江新村民小組橋上
經營者:周應發
身份證號碼:430722198101***332
一、2021年3月15日,我局組織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和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于2019年3月租用廠房,2019年6月開始安裝生產設備,2019年7月生產設備安裝完畢后投入生產至今,生產過程中有廢水和粉塵產生,建有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和粉塵處理設施,廢水來源于清洗工序和水噴淋塔除塵設施,產生的廢水經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循環使用,粉塵工序來源于打磨工序,產生的粉塵經收集至水噴淋塔降塵處理,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已建成、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屬于環境違法行為。以上事實,2021年3月15日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詢問筆錄、現場相片、錄像、等證據為證。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現責令你(單位)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
三、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單位)逾期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將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