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惠市環(博羅)違改〔2021〕209 號
廣東得利智能裝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22MA51CKGK96
住 所:博羅縣湖鎮鎮顯崗瓦頭嶺水組水庫路口
法定代表人:謝艷
身份號碼:430321198205***524
一、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我局組織對你(單位)進行了檢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危險廢物,擅自露天堆放,檢查時,你(單位)廠區內空地露天堆放有廢油漆空桶,危險廢物倉庫做有三防措施,標識牌未按規定填寫危險廢物信息及屬性。以上事實,有2021年6月28日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相片、視頻;2021年6月30日調查詢問筆錄等證據為證。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的規定。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
三、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