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7日,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以下簡稱“博羅分局”)就博羅縣羅陽街道長貴村低田小組兩家無證照廢棄原料桶加工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一案,與賠償義務人熊某、余某磋商成功并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該2宗生態環境賠償案件均是博羅縣2023年度新增損害賠償案件,達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涉案金額達218.22萬元,支付的相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將統籌用于在損害結果發生地開展的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2018年12月,博羅分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投訴,對位于博羅縣羅陽街道長貴村低田小組的2家無證照加工廠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發現2家加工廠內露天堆放有大量原料桶以及加工后的桶面蓋、桶底蓋、鐵皮等成品,周圍場地地面可見有廢油、廢渣等污染物,場地土壤環境已受到污染。因涉嫌環境污染犯罪,博羅分局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置。經委托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對該上述兩宗非法收集、處置危險廢物案件產生的生態環境損害情況進行鑒定評估,賠償義務人熊某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數額為150.69萬元,包括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136.29萬元,事務性費用14.4萬元;賠償義務人余某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數額為67.53萬元,包括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55.03萬元,事務性費用12.5萬元。
為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博羅分局于2023年5月15日、6月21日組織兩賠償義務人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前期溝通及磋商會,向其闡明了案件調查結論、鑒定評估結果及相關法律法規,并提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建議。經過詳細的釋法說理,兩賠償義務人充分認識到環境污染行為的嚴重性,表示愿意承擔其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責任。考慮到賠償義務人經濟困難,賠償協議實行了分期繳納賠償款的義務履行方式。同時,為保障該協議切實履行到位,博羅分局將上述兩案賠償協議依法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予以司法確認。經司法確認后,如賠償義務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將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