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6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派3位專家組成資質認定評審組,對惠州市博羅生態環境監測站(以下簡稱“博羅監測站”)開展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現場評審。本次評審共通過了水和廢水、空氣和廢氣、噪聲三大類共計140個參數,其中維持原資質118個參數,擴展22個參數,順利完成了所申報的考核認定工作任務。
評審組聽取了博羅監測站質量體系運行情況的匯報后,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的要求,通過聽、看、查、考等形式,評審組先后現場查看實驗室設施設備、環境條件;抽取了部分項目進行盲樣考核、常規試驗、方法比對、報告驗證考核;翻閱了儀器設備檢定校準及使用記錄、監測報告、合同評審、試劑耗材驗收記錄、《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查閱了內部審核、管理評審記錄、儀器設備檔案和人員檔案等資料;評審組通過查閱證書等資料、現場提問等方式對授權簽字人的能力進行考核。
經現場檢查與考核結合,評審組認為博羅監測站能夠按照實驗室管理體系的要求開展各項質量活動,整個管理體系運行有效。評審組一致同意博羅監測站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現場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