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博羅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全面提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實踐水平,2024年11月14日上午,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博羅分局(以下簡稱“博羅分局”)會同博羅縣檢察院組織縣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林業局及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單位召開了博羅縣生態損害賠償工作座談會。
會議首先由博羅分局法律顧問章利兵律師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出臺背景及構建歷程、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職責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工作流程及要求等進行了解讀,讓參會人員更加充分了解生態損害賠償工作的相關內容。
隨后博羅縣檢察院吳子靖副檢察長對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工作作了講話,明確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及如何做好部門與部門間的銜接工作。
會上傳達了省、市對生態損害賠償工作每年的考核目標和要求。各單位對近年來的生態損害賠償工作進行了交流分享,同時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探討。
最后,博羅分局副局長陳金景在會上強調:一是強化理論學習,重視線索篩查,推進案件辦理。各部門要抓好理論學習培訓工作,熟悉索賠業務流程,根據任務分工,全面、充分開展線索篩查,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做到“應立盡立、應賠盡賠”,實現閉環管理。二是加強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協同配合機制,對賠償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探索解決路徑、積累經驗做法。三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責任意識。要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典型案例的普法宣傳,強化“環境有價、損害擔責”法治意識,為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