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及成員:
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資[2015]90號)以及《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縣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博府辦函[2017]177號)等規定,結合本縣實際,草擬了《博羅縣縣直行政 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為使此項工作得以順利推動,現將暫行辦法呈送各相關單位及成員征求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或修改建議等,請在原稿中修改(對修改部分以不同顏色標示)后,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將電子版反饋至以下郵箱(郵箱:flzykf@126.com)。
博羅縣財政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