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博羅縣糧食儲備庫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縣級儲備糧儲備委托代儲申報工作,現將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原則
縣級儲備糧管理按照有利于縣級儲備糧的合理布局和儲存安全、有利于縣級儲備糧集中管理和監督、有利于應急動用和保供穩價需要、有利于降低縣級儲備糧成本費用的原則,實行“政府儲備、財政補助、市場運作、自負盈虧”管理模式,擇優選取代儲企業。由受委托代儲企業提出申請,負責儲備糧的購進、儲存、輪換等工作,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糧食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在廣東省糧油企業管理系統進行注冊和備案。
(二)企業經營狀況及信用記錄良好。企業資產負債率較低,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和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及仲裁等情形;近三年內未受到政府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明令通報、處罰、約談等;無違反儲備糧收儲管理、財務管理、輪換管理等規定行為,無任何儲糧安全、生產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記錄,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具有符合要求的倉儲設施。擁有自有或租賃(租賃有效期不低于代儲期限)符合宜存條件倉房,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糧庫智能化信息對接;具備與代儲規模相適應的倉容條件。
(四)日常管理規范,科學保糧,儲糧管理達到“四無”(無蟲害、無變質、無鼠雀、無事故)要求,糧食質量和衛生達標,有規范的財務、倉儲、質量管理制度等。
(五)為便于監督管理,強化應急保障響應,該批代儲糧食儲存在博羅轄區范圍內。
三、申報資料
(一)申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企業法人承諾書、企業基本情況表、庫區情況表。
(三)注冊資金和參股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金融機構的資信等級證明;
(五)倉庫產權證明文件或租賃合同;
(六)庫區平面及分堆位平面圖;
(七)企業提供的其他資料。
申報材料需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復印件均要求加蓋企業公章,企業必須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代儲數量及入庫成本
本次縣級儲備糧儲備代儲規模11200噸,入庫成本資金由企業自籌,該批次儲備糧以靜態模式管理。
五、代儲品種及質量標準
(一)代儲品種
國產原糧(早秈稻、小麥)11200噸。
(二)質量標準
質量:各項常規質量指標須符合國家標準中等(含)以上質量標準,儲存品質指標須符合宜存標準,食品安全指標須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限量規定。
六、代儲費用補貼標準
(一)儲備糧代儲費用按現行縣級儲備糧補貼標準(含利息、保管費、輪換費等),實行定額包干。代儲總費用按補貼標準計算年度應撥補貼款,由博羅縣糧食儲備庫向縣財政局申請到位后轉撥給乙方。
(二)費用補貼按6個月撥付一次。付款時,代儲方須提供正式發票給委托方。
七、代儲要求
(一)代儲期限
本次儲備糧儲備代儲期限為12個月,糧權歸屬博羅縣人民政府,代儲期間應無條件隨時接受委托企業或國家、省、市、縣級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代儲企業按代儲任務,于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入庫,經委托方及其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后,代儲至2024年9月30日止。
(二)質量要求
代儲企業入庫糧食質量檢驗檢測,須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三)驗收要求
被選取單位倉內糧食經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及委托方現場數量核實并經有資質第三方出具的質量合格檢驗報告后方可作為縣級儲備糧。
(四)管理要求
1.代儲企業須按照《博羅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省、市、縣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嚴格縣級儲備糧代儲管理,確保儲備糧數量足額、質量良好、儲存安全和“儲得進、管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2.代儲企業須配備能與省、市糧油信息化管理平臺有效對接的智能化設備,配齊全景視覺監控裝置,確保視頻監控圖像實時傳輸、全覆蓋。
3.代儲企業須接受和配合我公司及相關部門按規定開展的儲備糧監督檢查工作。原則上須完備并保存代儲儲備糧入庫憑證等手續。
4.代儲企業須嚴格執行《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糧油儲藏技術規范》以及國家和省相關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建立健全成品儲備糧質量監控和追溯制度,確保實物庫存質量安全。
5.代儲企業須嚴格執行倉儲管理制度標準,落實《糧油安全儲存守則》《糧庫安全生產守則》和《糧油儲存安全責任暫行規定》,確保儲糧安全和生產安全,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主體責任。
6.代儲企業須按儲備糧規范化管理要求,實行專倉(卡、堆)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做到數量、質量、品種、地點“四落實”。
7.代儲企業須規范財務和賬務管理。代儲企業應嚴格遵守《糧食企業執行會計準則有關糧油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等要求,規范企業賬務管理,須設置縣級儲備糧會計賬、統計賬、保管賬,并確保賬實相符、賬賬相符;按要求及時向我單位報送有關統計報表。
8.代儲企業須無條件執行博羅縣人民政府下達的縣級儲備糧動用命令,服從政府調撥及應急保障需要。
9.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健全,實行規范化管理,并配備質檢和保管專業技術人員,嚴格執行糧油質量標準和衛生標準。
10.具備安全生產環境,落實全員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完善。
11.功能分區布設合理,儲糧區與生活區、辦公區等明顯區分,環境整潔,無污染源。
八、申報程序
(一)倉儲設施位于博羅縣行政轄區內,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均可報名參加。
(二)需申報代儲的企業準備好申報資料,報博羅縣糧食儲備庫(聯系人:曾主任;聯系電話:6289863)。
九、代儲企業確定
博羅縣糧食儲備庫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有關人員實地考察,經評審后擇優確定,確定后的企業名單將在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網站予以公示。
申報時間截至2024年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代儲企業評分表.xlsx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