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十五五”規劃前期研究課題遴選公告已于2024年9月3日在我局官網公布,共六個課題。經遴選評審,其中五個課題確定了研究承擔機構,課題《博羅縣打造綠色低碳安全發展標桿路徑研究》因參與遴選機構均有部分條件不符合,未能確定承擔機構。因此,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決定再次面向社會公開遴選該課題研究承擔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研究課題及要點
課題名稱:博羅縣打造綠色低碳安全發展標桿路徑研究
研究內容:分析總結我縣綠美生態建設、“雙碳”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研究提出我縣“十五五”時期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打造綠色低碳安全發展標桿的基本思路、重點任務、發展路徑和政策舉措。
研究經費:8萬元以內
課題研究經費包括但不限于:專家費咨詢和評審費、食宿費、交通費、資料費、印刷費、稅金等,具體費用由申報單位在課題申請書中提出。
二、申報條件
(一)課題申報單位必須具有完成課題所必備的人才條件和物質條件,原則上應是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大型企業、行業協會、各類智庫,以及其他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機構或組織。不接受以個人名義的申報。課題申請單位要根據自身研究優勢精心籌建課題組,確定課題組負責人,并對課題組成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負責。
(二)課題組負責人須有較強的組織和協調能力,具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申請單位須具有相關規劃、課題的研究基礎、研究經驗和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擔過縣級以上相關規劃課題研究優先。課題組負責人必須是該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掛名或不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為課題負責人。
(三)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記錄名單,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形。
三、進度要求
課題單位應于2024年11月中旬形成課題研究大綱、2024年11月下旬形成課題中期成果、2024年12月上旬形成課題送審稿報送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并按照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反饋意見進一步深化研究,于2024年12月中旬提交最終成果。
四、申報材料
(一)課題申請書(見附件);
(二)單位資格證明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截圖和認證證書等;
(三)單位書面聲明函,聲明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前三年中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和不良記錄,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形;
(四)獲得表彰獎勵情況。
上述申報材料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申報單位對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申報資格。
五、申報材料遞交及截止時間
申報單位請于2024年10月29日17:30前將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式三份)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方式或送達至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同時提交電子版光盤文件(在郵件封面處注明《博羅縣打造綠色低碳安全發展標桿路徑研究》課題申請字樣)(地址:廣東省惠州市羅陽街道廣場路1號縣發展和改革局,郵編:516100,聯系電話:0752-663016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博羅縣打造綠色低碳安全發展標桿路徑研究》課題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