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統實企業有限公司飲料生產二期建設項目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和建設方案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規及節能政策的要求,原則同意變更后的項目節能報告。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在原廠址新增飲料生產二期建設項目,新增碳酸飲料(茶飲料)生產線,產能1850萬箱/年(折合重量為138750噸)。項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標:項目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高3437.97噸標準煤(當量值)、4841.72噸標準煤(等價值),其中年電力消耗量不高于936.46萬千瓦時、蒸汽消費量不高于24330.45噸;單位碳酸飲料能耗不高于24.88千克標準煤/噸、單位茶飲料能耗不高于24.68千克標準煤/噸。
本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項目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兩年以上的,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
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