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物價局工作職責
博羅縣物價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價格和收費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擬訂價格、收費管理辦法、政策以及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的總體要求,提出本縣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宏觀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
(三)管理國家、省、市、縣列名管理以及具有壟斷性、強制性、保護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負責價格監測、預警和監審,調查分析縣內外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指導行業協調價格,開展價格信息、價格事務、成本調查等服務,為企業和社會提供各類產品的社會平均成本水平和最優成本水平及市場價格信息。
(五)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六)組合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指導群眾性物價監督活動。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
(七)指導、監督縣直業務主管部門,各鎮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各鎮、各部門、企業之間重大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爭議。
(八)管理局的直屬單位,負責全縣物價隊伍的業務建設。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及上級物價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