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18時許,在博羅縣柏塘鎮山前村各布小組,一輛白色廂式貨車突然著火,火勢越來越大。村民黃國平正好看見險情,立即從家里拿起滅火器趕赴現場進行撲救,由于救援及時,火情很快就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黃國平英勇救火吸入過多濃煙導致身體不適,被后續趕到的救護人員及時送院治療。
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惠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組織博羅縣公安局開展調查取證,認為黃國平同志搶救群眾財產安全,其行為符合《條例》第九條、《辦法》第二條規定,屬于見義勇為行為。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并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決定確認黃國平同志為見義勇為,并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自2024年3月25日至4月2日。公示期內,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將認真受理來信、來電、來訪,如實反映擬認定的問題、情況。
聯系電話:13392222842,傳真:0752-6625149;
聯系人:賴警官;
郵寄地址: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龍珠路2號博羅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郵編:516100。
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