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安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現向社會公布博羅縣公安局受理行政執法監督舉報方式,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一、監督投訴舉報范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執法單位不履行法定職責,或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登記、行政檢查等行政職責的行為,可以進行投訴舉報。
二、舉報方式
博羅縣公安局受理行政執法監督投訴電話:12389;
通信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龍珠路2號;
“省一體化行政執法平臺”受理投訴網址:http://210.76.74.232/ApprLawPublicity/surverpise.html#/surverpise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ㄒ唬]有明確的投訴對象或者投訴請求的;
(二)投訴不屬于行政執法機關法定職責的;
?。ㄈ┮驯槐O察、信訪或其他機關受理的;
?。ㄋ模┮婪ㄓ晒矙C關、司法機關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ㄎ澹┮呀浬暾埿姓妥h、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π姓妥h、民商事仲裁、訴訟結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屬于行政執法投訴受理范圍的。
四、監督舉報須知
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地址、電話,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煽動、串聯、脅迫、誘使他人舉報。對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博羅縣公安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