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19時30分許,市民鐘南昆、溫國成二人駕乘車輛經過博羅縣羅陽街道建業大道天橋旁路段時,遇見一起兩輛小車碰撞的交通事故。現場的兩輛車車頭均已撞爛變形,有兩名受傷人員躺在車旁地上,還有一名傷者坐在路邊。事發在交通要道中央,車流量很大,存在二次事故風險,情況非常緊急。鐘南昆見狀,立即駕車橫停在事故后方擋住車流,溫國成急忙下車查看三名傷者情況并撥打120請求救護。兩名倒地的傷者反復訴說頭暈頭痛,意識逐漸模糊。當時還下著雨,鐘南昆、溫國成趕緊為傷者撐傘擋雨,安撫他們情緒,并保護傷者免受二次傷害。隨后,巡警、交警和救護人員先后到達現場,溫國成和鐘南昆主動協助醫護人員將三名傷者送上救護車后才離開現場。
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惠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組織博羅縣公安局開展調查取證,認為溫國成和鐘南昆同志在群眾生命危難之際及時救助,其行為符合《條例》第九條、《辦法》第二條規定,屬于見義勇為行為。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并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決定確認溫國成和鐘南昆同志為見義勇為,并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自2024年7月2日至7月10日。公示期內,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將認真受理來信、來電、來訪如實反映擬認定的問題、情況。
聯系電話:13392222842,傳真:0752-6625149;
聯系人:賴警官;
郵寄地址: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龍珠路2號博羅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郵編:516100。
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