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9日下午2時52分,惠州市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博羅分公司)員工唐清雄在東江博羅段保潔碼頭的船上作業時,發現一位老婆婆正從岸邊往江水中走去,唐清雄頓感不妥,立即向老婆婆大聲呼喊詢問。可唐清雄越是呼喊,老婆婆越是加快腳步往水深處涉入,還把頭沒進水中。情況危急,唐清雄毫不猶豫跳入水里救援,快速游向老婆婆落水處,而此時老婆婆經溺水已四肢無力,唐清雄奮力將老婆婆托起,讓其頭部露出水面,并將其拖往岸邊,同時大聲呼叫在橋底釣魚的人幫忙報警。唐清雄傾盡全力將溺水的老婆婆救起并拉到岸邊,經及時施救,老婆婆脫離了危險,隨后派出所民警與救護車到達現場處置。
經調查核實,唐清雄同志在該事件中為非負有法定職責或特定義務人員。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不顧個人安危、以果敢行動挽救群眾生命安全,充分彰顯了舍己為人,無私奉獻的高尚品格。
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惠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組織博羅縣公安局開展調查取證,認為唐清雄同志不顧自身安危救助群眾,其行為符合《條例》第十一條、《辦法》第二條規定,屬于見義勇為行為。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并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決定確認唐清雄同志行為為見義勇為,并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自2025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公示期內,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將認真受理來信、來電、來訪如實反映擬認定的問題、情況。
聯系人:肖警官;聯系電話:15707529213郵寄地址: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龍珠路2號博羅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郵編:516100。
博羅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