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博羅警方成功幫助一名流浪18年的男子找到親人,助其與家人團圓。
據了解,今年初,博羅縣公安局公莊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有一名流浪男子住在當地某村的一個橋底涵洞內。一開始,該男子自稱名為“一郎”,拒絕透露其他任何個人信息。
“既擔心其長期住在橋底有危險,又擔心不肯透露信息會否是在逃人員。”發現該名流浪男子后,公莊派出所副所長朱燕明等人多了一份牽掛,無論是在開展禁毒宣傳、颶風行動,或是開展日常檢查、專項排查,路過該處都會過去看看該男子,聊上幾句,了解其生活及活動情況,并在生活上給予一定援助。經過近3個月的接觸和真誠幫助,慢慢地,該男子終于放下戒心敞開心扉。
該男子透露,自己的真實姓名叫劉某海,今年41歲,是湖南省隆回縣人。18年前,正在讀高中的他與家里人慪氣后離家出走。離家出走后他不慎遺失了身份證,找不到工作,所以一直以流浪撿垃圾為生。今年上半年,他輾轉流浪到公莊鎮住在這個橋底涵洞,附近經常有好心的村民會送飯給他吃。劉某海向朱燕明透露,期間他也想過要回家和聯系家人,但由于身上沒錢沒身份證,就一直到處流浪。
朱燕明了解基本情況后,立即根據信息進行多方查找。經查詢,劉某海提供的戶籍地并沒有其戶籍信息,因而無法知道其家人信息。但是,公莊派出所的民警并沒有氣餒,而是不厭其煩地耐心詢問,不斷聯系查詢,最后終于與湖南隆回縣公安局六都寨派出所取得聯系。該派出所民警稱,確有此人,但是戶口已注銷,已幫忙聯系到其家人。
經了解,自他失蹤后,劉某海的家人傷心多年,在廣東、廣西等地找尋10年,音訊全無才心灰意冷。他們以為劉某海已經不在人世,遂根據法律規定到派出所注銷了其戶口。當日,劉某海在東莞工作的族兄立即來到派出所與其相認,并將其帶回湖南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