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正值清明假期期間,博羅縣公安局在橫河鎮沙上村成功阻止一起山火事故,避免了財產安全損失。
當晚19時左右,橫河鎮林業站的護林員在巡查時發現,沙上村淡水瀝山有人在山邊焚燒草堆,明火較大,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接報后,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立即聯合橫河派出所對此事展開調查,并將涉事人員帶回公安機關調查。
經查,謝某仙(女,34歲,貴州省銅仁市人)因承包山地種果樹,當天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采用火燒的方式,焚燒林內的桔子樹堆、雜草堆,焚燒總面積35平方米。該林種為水土保持林,謝某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同時也違反了《博羅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公安機關依法對謝某仙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博羅警方再次提醒市民:祭祀掃墓時謹記消防安全,一旦引發森林火災,必將追究法律責任!要牢固樹立森林防火安全意識,嚴格遵守野外用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