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我縣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博羅縣公安局結合全省公安機關在春節前開展社會“大掃除”統一行動部署,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1月17日,博羅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組織警力對轄區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了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各煙花爆竹零售點的銷售許可證、營業執照是否齊全,是否存在銷售“三無”煙花爆竹的經營行為以及經營場所是否配備消防器材、設立禁煙禁火標識、落實安全制度等情況,徹底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現場排查存在安全風險隱患2處,當場責令限期整改。民警還向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及周邊群眾宣傳防火知識,通告博羅縣城煙花爆竹禁放區范圍,提醒群眾防范于“未燃”。全縣各派出所結合“一村(居)一警”工作,聯合消防等部門對轄區煙花爆竹銷售點進行逐一檢查走訪,嚴堵安全漏洞,守護轄區安全。
下一步,博羅縣公安局將與各職能單位加強聯動,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力度,堅決打擊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確保轄區春節期間安全穩定。
博羅公安溫馨提示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時刻謹記防范于未“燃”,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牢記:
1.嚴禁在縣城禁燃禁放區范圍內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2.嚴禁在可燃放區內的學校、醫院、電站、加油站等重點場所燃放煙花爆竹,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事故;
3.嚴禁將煙花爆竹向人員、車輛、建筑物、構筑物投射、拋擲;
4.嚴禁在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5.嚴禁在房屋室內及其公共走廊、樓梯、屋頂、陽臺、窗口燃放煙花爆竹;
6.嚴禁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