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至今,博羅縣新增禁駕人員3名,現予以公開曝光!這些人五年內無法再開車!
普法:哪些原因會被吊銷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記12分。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這份名單中,這3人均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博羅公安提醒:
“醉酒駕駛機動車”是一項危險的行為,意味著今后五年內,不得駕駛機動車且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公安機關將把這些駕駛人錄入管理黑名單,并實施動態監管。若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后仍開車上路,駕駛人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切記,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也會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