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汕高鐵羅浮山站配套工程(監理)已由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博府發改投審【2020】2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博羅縣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博羅縣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工程名稱:廣汕高鐵羅浮山站配套工程(監理)
(二)建設單位:博羅縣交通運輸局
(三)建設地點:博羅縣長寧鎮
(四)工程造價:建設項目估算總投資23715.16萬元,其中建安費估算約17341.62萬元,監理費估算約277.54萬元,最終以縣財政部門審核為準。
(五)工程規模:本工程包括交通設施和道路兩大部分。交通設施包含:包括站前集散廣場19207平方米,大巴停車場3960平方米,出租車停車場800平方米,公交車場2083平方米,風雨長廊1480平方米,站內通道3540平方米,服務配套6390平方米。道路包含:站前大道(含給水管徑DN200,排水管徑DN300~DN1000,燃氣、通信、電力管線),城市次干路,道路紅線寬度28米,道路全長約406米;站前西路(含給水管徑DN200,排水管徑DN300~DN1000,燃氣、通信、電力管線),城市次干路,道路紅線寬度24米,道路全長約334米;站前東路(含給水管徑DN200,排水管徑DN300~DN1200,燃氣、通信、電力管線),城市次干路,道路紅線寬度24米,道路全長約267米。
(六)招標范圍及工作內容:按招標人提供的有關資料開展監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質保期的全過程監理服務。監理項目內容為經批準建設的全部建設內容,具體內容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七)工期要求及質量要求:本工程監理服務期限從本工程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滿止,其中,施工工期為550日歷天。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規程、規范、標準進行,滿足招標人的使用要求;質量要求為合格。
(八)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需具有以下資質條件之一:
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2、同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的監理企業;
(二)要求派駐現場監理班子必須健全、專業配套,所派人員8人以上,其中:
1、總監理工程師1人,為注冊監理工程師且注冊專業同時為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內,總監理工程師同時兼任的工程不得超過三個);
2、總監理工程師代表1人,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3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自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起算,以發證日期為準)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總監代表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2人、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2人,對應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2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自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起算,以發證日期為準)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房屋建筑工程專業);
4、監理員2人,為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并經過監理業務培訓的監理員。
以上人員要求為最低要求,各投標人可根據自身條件和工程實際情況增加和增派相關專業人員。
(三)投標企業應在惠州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平臺辦理并通過信用信息錄入,擬派駐本工程的現場監理班子成員必須是惠州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平臺錄入的對應崗位人員。
(四)其他要求:
1、信用承諾書(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五(六)”)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資格審查方式: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四、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
本工程取消網上報名的方式,根據《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調整建設工程電子交易系統部分流程的涵》(惠公易涵【2020】34號),電子交易全程適用《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公共資源相關電子交易規則的通知》(惠府【2014】167號),具體的操作流程見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發布的《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交易平臺操作指南》。
五、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5.5萬元(按本工程監理估算費用2%計算,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繳交證明復印件裝訂在投標文件中,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保證金繳納形式可以選擇以下方式:
(一)采用轉賬、匯款形式的(由招標人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為收取):
1、投標人在建設工程交易平臺打印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并應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注冊地的基本賬戶轉賬到投標保證金繳納通知書中指定的子賬號(轉賬時請備注工程編號)。非投標人或非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2、嚴禁投標人采用EFT系統(廣東金融結算系統)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導致建設工程交易平臺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繳納信息,視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
3、 投標保證金將在按規定中標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銀行退還至未中標的投標人原匯款賬號(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轉賬手續費),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銀行退還至中標人原匯款賬號(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轉賬手續費)。
(二)采用銀行保函、保證保險形式的:
1、投標人根據《關于建設工程招投標電子交易系統啟用電子保函保單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15號)的規定要求,通過建設工程交易平臺選擇相應的銀行或保險公司辦理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辦理費用應當從投標人注冊地的基本賬戶繳納。非投標人或非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費用的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無效。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動失效。
3、電子保函、電子保險有效期必須等于或大于本項目投標有效期,否則為無效。若投標有效期延長的,保函、保險有效期相應延長,且延長后的有效期應滿足前述要求。
4、電子保函、電子保險應為無條件地、不可撤銷的擔保或保證保險,且擔保或保險闡述范圍應當包含本招標文件約定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所有情形,否則為無效。
六、獲取招標文件、圖紙的方式
投標人應在《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獲取招標文件開始時間至獲取招標文件結束時間期間內從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交易平臺(下稱“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
七、網上答疑時間、網上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一)投標人存在疑問的,應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投標人提出問題截止時間前進行網上詢疑。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招標日程安排表》中招標人網上澄清截止時間對投標人提出疑問予以網上發布答疑。超過系統發布的詢疑時間,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不再回答或解釋。
(二)網上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由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可能出現網絡堵塞和延時現象,建議投標人應在《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網上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4小時前通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工作。
(三)現場遞交紙質投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按《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時間和地點遞交。
(四)開標時間:按《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開標時間進行開標活動。
(五)開標地點:按《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開標地點開標。
(六)評標地點:按《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評標地點評標。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一)投標文件包括電子投標文件和紙質投標文件。
1、電子投標文件為PDF文件(上傳后進行電子簽章和電子簽名,電子投標文件無需標識“正本”或“副本”),在《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網上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通過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提交。電子投標文件無需另行拷盤提交。
2、投標人需提交紙質投標文件。紙質投標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并在首頁右上角上蓋“正本”或“副本”章,正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正本應為投標人從交易平臺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標文件(應當具備投標人電子簽章、法定代表人電子簽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字樣底紋),投標文件副本可以是從交易平臺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復印件。由投標人交易員在《招標日程安排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
(二)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三) 參照惠州市《關于房建市政類施工監理項目推行信用承諾制優化招投標活動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辦函〔2018〕6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對偽造虛假證件、冒名頂替參加會議、存在不進行網上填報價、不繳交投標保證金、不在網上遞交標書及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等情形,記入不誠信記錄,并向行政監督部門推送,不誠信行為一經行政監管部門認定,實施聯合懲戒。
九、電子交易規則
按照《惠州市建設工程電子交易規則》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的操作流程見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的《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投標人操作指南》。
十、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本公告詳細內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告為準。
十一、聯系方式
招標人:博羅縣交通運輸局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752-6638239
聯系地址:廣東省博羅縣羅陽街道博羅大道中685號
招標代理單位:廣州筑正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752-2501378
聯系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區水西路197號敏捷廣場D3棟1801-1802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博羅分中心
聯系電話:0752-6737103
聯系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商業西街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