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粵富華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2日16時10分,我單位執法人員在雙龍大道北堤村路口進行日常稽查,發現當事人惠州市粵富華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陳勁使用粵L63549/粵LM679掛重型半掛牽引車有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行為。以上事實,有現場筆錄、詢問筆錄、現場照片、視頻資料、證件照片、立案登記表、送達地址確認書等證據為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五)項、《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一條第(二)項、《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的規定。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處罰。我局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惠博交罰〔2022〕00577號】,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我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博羅縣羅陽街道博羅大道中685號),逾期則視為送達。
請在公告送達期滿之日起15日內到我局一樓違章處理窗口(博羅縣羅陽街道辦事處博羅大道中685號)繳納罰沒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到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公告送達期滿之日起60日內向惠州市交通運輸局或者博羅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公告送達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博羅縣交通運輸局
2022年9月8日
附:《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