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湖鎮鎮陳花百貨店等194家貨運經營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交辦運〔2023〕52 號)等相關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的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超過有效期的從事經營的屬于違法行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下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的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超過有效期且未提出換證,本單位對博羅縣湖鎮鎮陳花百貨店等194家貨運經營者作出如下決定:
1.撤銷本單位向你(單位)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
2.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道路運輸證》交回本單位。
你(單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就本告知作出的決定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進行陳述、申辯或要求聽證,對你(單位)提出的陳述、申辯或要求聽證,本單位將依法進行復核或組織聽證。逾期不提出陳述、申辯或要求聽證,視為你(單位)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電話: 0752-6637819
單位地址:廣東省博羅縣博羅大道中685號
特此告知。
附件:逾期180天未審驗業戶及存在重大隱患業戶明細
博羅縣交通運輸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