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縣委教工委書記、局黨組書記、局長葉志雄在縣開放大學五樓會議室主持召開了縣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座談會。縣委教工委專職副書記賴其珍、副書記周建華出席會議,全縣中心小學(中心學校)校長參加會議。
會議通報了省委組織部在博羅開展黨建調研的情況,介紹了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等的設置和職能,并組織與會人員就學校黨組織管理體制、黨組織科學設置、流動黨員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與解決措施進行了充分的討論。
會議提出以下意見建議:一、為實現黨建、業務“兩結合”,中學以學校為單位,小學以各鎮(街、管委會)中心小學(中心學校)為單位,統籌管理所轄學校(幼兒園)和培訓機構黨組織。二、根據各學校所轄單位黨員總人數重新規范黨組織設置。原則上正式黨員人數超100名的單位設黨委,超50名不足100名黨員的設黨總支,3名以上、不足 50 名的成立黨支部。學校黨委原則上不再下設黨總支,直接設置黨支部。三、凡超過應換屆時間(三年一屆)未及時換屆的學校黨組織,要及時組織做好換屆工作。四、為便于黨員教育管理和活動開展,中心小學(中心學校)分片設立所轄公辦學校聯合黨支部或黨小組;中心小學(中心學校)黨組織下設專門的民辦學校黨總支(支部),書記由中心小學(中心學校)黨員副校長擔任;民辦教育機構中黨員人數較少,不能或不宜單獨設置民辦學校黨支部的,與公辦學校設立聯合黨支部。五、向民辦學校黨組織選派書記、副書記或專職黨務干部,負責領導、指導和督促民辦學校黨建工作。六、黨組織關系未轉入工作單位所屬黨組織的公辦學校黨員教師,必須于8月底前將黨組織關系轉至工作單位所屬黨組織;民辦學校黨員教師原則上應將黨組織關系轉至工作單位所屬黨組織,如存在實際困難,必須辦理流動黨員證。
葉志雄指出,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學校必須要認識到黨建工作的重要性,不斷加強政治建設、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制度建設、紀律建設和作風建設,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不斷提升教育系統黨建水平,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和育人環境。(秘書室 呂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