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全縣性社會組織:
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羅縣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博府辦函〔2018〕4號)和民政部《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有關要求,現將2020年我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
根據有關要求,由我局辦公室組織,邀請社會組織管理股代表參加,紀委派員監督,通過社會組織監管隨機抽取軟件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附件2。
檢查內容
(一)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者出租、出借社會團體印章、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的行為;
(二)是否存在超出其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進行活動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行為;
(四)是否存在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行為;
(五)是否存在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
(六)是否存在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的行為;
(七)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行為;
(八)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行為。
三、檢查時間:2020年9月-10月(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工作步驟:
(一)書面自查。檢查組開展檢查時,應把檢查的內容和要求通知被檢查社會組織,在現場檢查前收集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表。
(二)聽取匯報。檢查組到社會組織注冊地址聽取社會組織檢查匯報(參加人員:檢查組,社會組織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理/董事長、監事長或監事、會員代表或從業人員代表等),并視情況單獨聽取監事長或監事、會員代表或從業人員代表對社會組織的意見。
(三)查閱檔案。現場查閱社會組織檔案,檢查檔案資料是否齊全;檢查社會組織是否建立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四)現場察看。現場察看法人登記證、收費許可證、公開承諾、崗位制度等是否懸掛(或擺放)在住所醒目位置;在社會組織住所或社會組織網站檢查信息公開情況。
五、準備材料
檢查對象需準備以下材料:
(一)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章程原件;分支機構相關資料;
(二)年報資料及工作總結;
(三)社會組織機構設置及負責人職責分工情況說明;
(四)各項規章制度;
(五)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程序或相關會議記錄;
(六)其他與檢查有關的資料。
六、其他事項
檢查對象認為隨機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中存在應依法回避情況的,應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向縣民政局提出,由縣民政局審核后按程序遞補執法檢查人員。聯系人:童武斌;聯系電話:6636565。
請各社會組織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配合開展抽查工作。
博羅縣民政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