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民〔2018〕99號
全縣各社會組織、各有關業務主管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7〕14號)、《博羅縣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范管理社會組織實施方案》(博委發〔2012〕25號)以及《博羅縣建設“志愿之城”實施方案(2018-2020年)》(博委辦發電〔2018〕33號)等文件精神,培育壯大我縣志愿服務及其他符合扶持政策的社會組織,推動“志愿之城”建設,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根據《博羅縣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博民〔2016〕161號)有關規定,縣民政局和縣財政局制定了《2018年度博羅縣縣級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現予以印發,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業務指導(主管)單位密切配合、加強協調,根據《申報指南》要求,認真組織各社會組織開展申報工作。
二、項目申報
項目集中申報受理時間為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受理機構為第三方機構惠州市社會組織評估咨詢中心。各社會組織可在博羅縣社會組織信息網下載并填報《2018年度博羅縣縣級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網址為http://boluo.gdnpo.jmeii.com/。各社會組織應于受理時間內將申報材料郵寄或送達至受理機構(一式兩份)。
三、聯系方式
1、縣民政局:李蘭英,電話:6636565
地址:博羅縣羅陽鎮博羅大道中296號博羅縣社會組織孵化中心。
郵編:516100
2、縣財政局:駱小平,電話:6622648
地址:博羅縣羅陽鎮北門路86號。
郵編:516100
3、惠州市社會組織評估咨詢中心:羅向明、張嘉玲,電話:2500128、2162966
地址:惠州市斑樟湖路77號202室(市社會組織創新服務基地)
郵編:516007
博羅縣民政局 博羅縣財政局
2018年6月22日
2018年度博羅縣縣級社會組織扶持發展
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7〕14號)、《博羅縣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范管理社會組織實施方案》(博委發〔2012〕25號) 以及《博羅縣建設“志愿之城”實施方案(2018-2020年)》(博委辦發電〔2018〕33號)等文件精神,推動“志愿之城”建設,培育壯大我縣社會組織,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提升其服務社會能力,促進社會事業發展,制定本指南。
一、資金性質和分配
扶持資金是博羅縣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用于扶持社會組織發展的扶持資金。2018年預算總資金為150萬元,計劃扶持15個項目,每家社會組織只能申請一個項目。
二、申報主體和條件
(一)申報主體
1.在博羅縣民政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
2.根據《博羅縣建設“志愿之城”實施方案(2018-2020年)》(博委辦發電〔2018〕33號)文件精神,重點扶持志愿服務組織,同時,兼顧社區服務類、公益慈善類等其他符合扶持條件的社會組織。
3. 除志愿服務類組織外,2014-2017年度已獲得縣級扶持資金的社會組織,本年度不再給予資助。
(二)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2016、2017年度需參檢的年度檢查合格;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合法的收入來源;
3.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
4.有健全的工作隊伍和較好的執行能力;
5.依法開展活動,無違法違規行為,社會信譽良好;
6.所申報項目不屬于國家、省、市、縣相關政府部門和人民團體資助的正在實施的項目;
7.縣委、縣政府明確的其他條件。
三、資助項目類型和標準
(一)志愿服務組織申請項目。主要為未成年人、弱勢群體、便民助民、就業創業、環保綠化、科學普法宣傳等提供志愿服務項目和志愿體系創建及支持型項目,計劃扶持9個項目。
(二)慈善公益類項目。突出為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助醫助學、綠色生態、文娛體育等提供慈善活動的項目。
(三)科學技術類項目。突出為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推廣、高新技術、科技服務、文化創意、文藝創作等促成社會進步、增進社會福祉的項目。
(四)有社會資金投入的項目及具有創新性和示范推廣意義、社會效果顯著的項目優先考慮。
(二)、(三)款計劃扶持6個項目。
各類別項目實際扶持數量根據項目申報情況和評審結果予以調整。經審核的項目經費預算金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給予全額資助;超過10萬元的,超過部分由項目實施單位自籌。
四、資金使用范圍
(一)業務活動成本:在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慈善公益活動,向受益人捐贈財產或提供無償服務時發生的下列費用:
1.為提供服務和實施項目發生的人員報酬、志愿者補貼和保險,以及使用場地、設備、物資發生的相關費用;
2.為管理項目發生的差旅、物流、交通、會議、培訓、審計、評估等費用;
3.直接資助給受益人的款物(不超過申報扶持金額10%)。
(二)機構管理費用:即為保證項目正常運轉所發生的下列費用(不得超過申報扶持金額20%):
1.理事會等決策機構的工作經費;
2.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社會保障費;
3.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租賃費、無形資產攤銷費、資產盤虧損失、資產減值損失、聘請中介機構費等。
項目扶持資金不得用于基建、投資、考察旅游、軟件系統開發等活動。此外,編制預算時,培訓、差旅、會議、志愿補貼等產生的費用應參照相關規定執行(附件8、9、10、11),其他費用標準應符合項目實際情況,遵循管理費用最必要原則,厲行節約。
項目實際執行時,使用扶持資金的費用支出與預算誤差不超過15%。
五、申報材料
(一)初審材料(必備材料)
1.2018年度博羅縣縣級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請按附件1、2、3標準格式填報);
2.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登記證書副本(原件正反面復印件);
3.組織章程(原件復印件);
4.依法納稅證明(完稅證明、免稅證明、稅務申報等相關證明材料);
5.合法收入來源證明(銀行開戶許可證、5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5月份的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最近三個月的銀行明細對賬單);
6.固定辦公場所證明(自有房產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其中包含租賃合同及出租方產權證明;如確實無法提供自有房產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可提供房屋所有者出具的將固定場所提供給社會組織使用的證明);
7.扶持項目申報信息表(請按附件4標準格式填報)
8.扶持項目經費預算表(請按附件5標準格式填報)
9.按規定使用資金的承諾函(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后加蓋公章,格式可參考附件6);
(二)評審材料(視單位實際情況盡量提供,資料對評審評分有重要的參考作用)
1.工作人員情況說明,包括近三月社保證明或工資單(由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名,加蓋公章);
2.已參加社會組織評估的提供評估等級證明;
3.承接政府轉移(委托或授權)職能以及政府購買服務情況證明;
4.獲得中央、省、市、縣相關政府部門或人民團體表彰的證明材料;
5.獲得中央、省、市、縣相關政府網站或新聞媒體報道的證明材料
6.其他具有參考價值的材料,如運作項目經驗、團隊近期照片、團隊成員學歷證書和職稱證書等。
六、申報和評審
(一)申報。申報指南發布后,由評審機構負責組織有意愿申報的對象,召開關于項目設計及預算要求的培訓說明會。
申報扶持資金的社會組織,應在受理時間內,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分別用檔案袋密封,加蓋公章,并將填寫完整的附件1貼在檔案袋上作為封面,郵寄或送至受理機構。
(二)初審。由評審機構組織專家對初審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通過初審的社會組織由評審機構組織人員對其進行實地檢查,核查初審資料的真實性。
通過初審和實地核查的項目,由博羅縣民政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三)評審。由評審機構組織專家根據申報單位提交的資料,對申報單位的綜合實力評審打分,此項得分占總分30%。同時,由評審機構組織項目票選活動,申報單位對公眾進行項目推廣宣傳,此項得分占總分10%(計分方式詳見附件7)
(四)項目答辯。申報單位按要求參加專家評審會,做好申報項目匯報和答辯工作,評審小組由業務主管單位人員、其他相關單位人員以及專家組成,此項得分占總分60%。
(五)公示。由第三方評審機構匯總分數,形成競爭性排名提交評委會,由評委會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分類扶持、績效導向的原則,進行審核、確定資助項目,公示公告。
七、簽訂資助協議和撥款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資助項目,縣民政局將與相關的社會組織簽訂協議,并按規定辦理扶持資金撥付。
八、其他事項
(一)申報社會組織必須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及完整,否則將取消申報項目評審資格。
(二)項目實施的時間、措施及所需經費要逐項列明、清晰表述、切忌長篇累牘、空話套話。
(三)社會組織申報項目的實施周期最長不超過兩年。
(四)項目一經立項,不得分包、轉包。
附件1:
2018年度博羅縣縣級社會組織扶持
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
項 目 名 稱:
申 報 單 位: (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
經辦人(職務):
聯 系 電 話:
申 報 日 期:
附件2:
提供申報資料清單
必備材料(缺少任意一項,初審將不予通過) |
是否提供 (填“是”或“否”) |
頁碼 |
1.2018年度博羅縣縣級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見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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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登記證書副本(原件正反面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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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組織章程(原件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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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納稅證明(完稅證明、免稅證明、稅務申報等相關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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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法收入來源證明(銀行開戶許可證、5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5月份的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近三個月的銀行明細對賬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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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固定辦公場所證明(自有房產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其中包含租賃合同及出租方產權證明;如確實無法提供自有房產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可提供房屋所有者出具的將固定場所提供給社會組織使用的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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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規定使用資金的承諾函(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后加蓋公章,格式可參考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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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項目申報信息表(請按附件4標準格式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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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項目經費預算表(請按附件5標準格式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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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材料(根據單位實際情況提供,對于評審評分有重要的參考作用) |
是否提供 (填“是”或“否”) |
頁碼 |
1.工作人員情況說明,包括近三月社保證明或工資單(由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名,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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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評估等級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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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接政府轉移(委托或授權)職能以及政府購買服務情況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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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榮譽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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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夠可自行加行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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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此表每項均需如實填報,如發現“必備材料”填報情況不實(如在“是否提供”填寫“是”,但實際上該項必備材料未提供),資金申請將不予通過。
附件3:
2018年度博羅縣縣級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填報單位(蓋章):
申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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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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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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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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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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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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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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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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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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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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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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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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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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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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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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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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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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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主要 收入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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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納稅申報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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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開展社會服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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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7年度已獲得縣級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 |
□是 □否 |
獲得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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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來違法違規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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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保證上述所填報的內容以及提交的全部申請資料真實,如虛報或隱瞞重要資料,申請即宣告無效,所獲得的專項資金將全數退回,自愿接受有關部門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蓋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 此表每項均需填寫,無此情況或無法填寫須說明原因,并注明“無”。
附件4:
2018年度博羅縣社會組織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申報信息表
單位名稱 |
(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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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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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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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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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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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整體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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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扶持資金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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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述 |
(簡述項目背景需求、針對的問題、以及通過何種方式達到何種目標,5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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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方案 |
(明確項目推進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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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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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目標 |
(項目實現后期望達成的具體成效,要求清晰、明確、可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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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風險管理 |
(闡述項目執行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應對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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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團隊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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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負責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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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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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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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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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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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資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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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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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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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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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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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團隊成員信息 (不夠可自行加行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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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學歷 |
專業 |
項目分工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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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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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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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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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目支持團隊信息(如督導、專家等,根據需要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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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單位 |
職務 |
專業資質 |
項目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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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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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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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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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此表每項均需填寫,無此情況或無法填寫須說明原因,并注明“無”。
附件5:
2018年度博羅縣社會組織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經費預算表
單位名稱(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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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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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序號 |
分項明細 |
單位成本 |
單位數量 |
預算(元) |
具體描述(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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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 |
自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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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項目業務活動 直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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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名稱(一) |
1.項目服務人員費用(包括為提供項目服務和實施項目發生的人員報酬、志愿者補貼和保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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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項目負責人 |
****元/工日 |
*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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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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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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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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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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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人員費用小計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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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場所物資費用(包括使用房屋、設備、物資發生的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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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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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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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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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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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物資費用小計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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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項物資資助費用(包含直接資助給受益人的款物:不超過申報扶持金額10%,自籌資金不作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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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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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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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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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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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物資資助費用小計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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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目管理費用(包括為管理項目所發生的差旅、物流、交通、會議、培訓、審計、評估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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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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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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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費用小計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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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費用如合作費用,請根據項目的實際支出列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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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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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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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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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一)預算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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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一)預算合計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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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名稱(二) |
1.項目服務人員費用(如有分項二,請參考分項一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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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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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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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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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分項一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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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二)預算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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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二)預算合計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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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業務活動直接成本 預算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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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機構管理費用(不超過申報扶持金額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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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管理費用 |
1.間接服務人員工作費用分攤(包括決策機構、行政管理人員工作等經費分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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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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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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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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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機構日常運作經費分攤(包括辦公水電、管理費、差旅費、修理費、租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折舊費、資產減值損失、無形資產攤銷費、資產盤虧損失、因預計負債所產生的損失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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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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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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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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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管理費用 預算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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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如以上欄目空間不足,可自行擴行或請另附說明。
2.實施項目經費預算表請根據格式,按項目的實際支出列舉(視實際情況增減欄目),表中填寫內容僅作示例。
3.自籌資金應根據項目需要,結合單位實際財務狀況及籌款能力填寫,項目一經立項,申報單位應將同等金額存入銀行(銀行對賬單須摘要改項目名稱),將對賬單或記賬憑證作為合同附件。未籌集到自籌資金者取消資助資格。
附件6:
按規定使用資金的承諾函
博羅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本單位鄭重承諾,若本次申請到2018年度博羅縣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將按照《博羅縣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申報項目信息表以及經費預算表,合理合規使用專項資金,不以任何形式向舉辦者(出資人)和相關人員分配博羅縣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不截留、擠占、挪用項目資金。
特此承諾!
(機構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2018年x月x日
附件7:
項目網絡票選計分方法
進入評審階段的項目,第三方評審機構將組織開展項目網絡投票活動。整個投票期間,一個IP帳號只能投一次票,預計為期5天,票數計分方式如下: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第四名70分;第五名60分;第六名50分;第七名40分;第八名30分;其他20分。
同等票數情況下,并列者不占用下一名次,按同一名次對應的分值計算,網絡票選得分占評審總分10%。
關于印發《2018年度博羅縣縣級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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