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全縣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博府函〔2022〕232號)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切實優化我縣營商環境,進一步清理規范博羅縣民政局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其中保留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11項,取消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6項。事項清單見附件。
關于博羅縣民政局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保留和取消事項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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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全縣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博府函〔2022〕232號)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切實優化我縣營商環境,進一步清理規范博羅縣民政局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其中保留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11項,取消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6項。事項清單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