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惠州市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工作方案》(惠市人社函〔2021〕62號)和《博羅縣2023年養老護理員培訓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縣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工作,提升我縣養老服務人才服務技能和業務水平,結合我縣實際,博羅縣民政局、博羅縣長者服務中心決定公開遴選博羅縣2023年養老護理員培訓工作項目承辦機構,現將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博羅縣2023年養老護理員培訓工作項目承辦機構遴選。
二、委托單位
博羅縣民政局、博羅縣長者服務中心。
三、項目承辦內容及數量
2023年組織5期養老護理人員培訓班,每期約40人,合計約200人次。
四、遴選方式
符合承辦條件的機構自愿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由博羅縣民政局、博羅縣長者服務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評審,擇擾選取一家機構作為本項目的承辦機構。
五、承辦機構資質要求
1.應為依法設立(注冊)或相對獨立的機構,在法律上、財務上能夠獨立承擔責任;
2.具有相對應項目成功承辦經驗;
3.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社會信譽良好;
4.組織架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具有完成任務所需的組織管理機制、協調能力;
5.具備提供承辦項目服務所必需的設備設施和專業技術能力;
6.具備養老護理員及相關專項能力培訓資源。
六、申報資料
1.附件:《遴選項目承辦機構申報表》;
2.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參加的除外);
5.承辦機構開展培訓方案;
6承辦機構開展培訓報價表。
申報書面材料以A4紙規格打印并加蓋報名單位公章,匯編成冊,如復印件亦應加蓋報名單位公章。報名單位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實性負責,若發現材料作假,將取消其遴選選取的資格。
七、報名時間和地點
本通知公告期間為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請于2023年8月8日17:30前,向博羅縣民政局提交相關申報材料,逾期送達的申報材料恕不接受,受理地點:博羅縣羅陽街道橋東三路66號縣民政局二樓,電話:0752-6206172。
八、遴選評審
由縣民政局負責遴選評審工作。按照遴選的要求開展評審工作。評審結束后,向被選定承辦機構發出結果告知書,并與選定的承辦機構簽訂合同,遴選結果將在博羅縣民政局網站公告,未被選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九、付款方式
確定承辦機構后,按照相互協定簽訂的合同并按規定履行完協議后,以實際發生費用經局財會確認結算為準后由支付有關費用。
博羅縣民政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