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 要求,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規范化實現市場監管領域全覆蓋,現將縣民政局、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和縣自然資源局開展2023年縣地名管理“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抽查時間及對象
(一)抽查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對象:2022年至2023年9月申報的縣區內建筑物、住宅區的命名、更名核準事項的單位或企業。
二、抽查內容
(一)是否在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區的建筑外立面、圍蔽物、區域范圍內室內外裝飾等外觀物上使用標準地名(即經核準命名的標準地名,下同);
(二)是否在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區的相關證照(如商品房預售證等)上使用標準地名;
(三)是否在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區的相關法律文書(如租售合同、協議等)上使用標準地名;
(四)是否在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的建筑物、住宅區的宣傳產品(包括紙質宣傳材料、戶外廣告、視頻廣告、報刊廣告、互聯網平臺宣傳稿、圖片廣告等)上使用標準地名;
(五)是否存在將核準的標準地名用于超出原申請核準事項所及的建筑物、住宅區范圍的情況。
三、檢查步驟
現場檢查、聽取基本情況介紹和材料核查等。
四、檢查對象需準備材料
(一)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建筑物、住宅區的相關證照(如商品房預售證等),檢查原件,提供復印件;
(二)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建筑物、住宅區的相關法律文書(如租售合同、協議等),檢查原件,提供復印件;
(三)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建筑物、住宅區的宣傳產品(包括紙質宣傳材料、戶外廣告、視頻廣告、報刊廣告、互聯網平臺宣傳稿、圖片廣告等),提供有代表性部分產品。
五、其他事項
被隨機抽檢的檢查對象應當積極配合檢查,如實反映情況并根據檢查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在抽查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通過錄入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
博羅縣民政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