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現向社會公布博羅縣民政局行政執法監督投訴舉報方式,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一、監督投訴舉報范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執法單位不履行法定職責,或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登記、行政裁決、行政檢查等行政職責的行為,可以進行投訴舉報。
二、投訴舉報程序
投訴人向執法監督部門投訴舉報,執法監督部門受理投訴舉報后發現行政執法行為違法或者不當的,由行政執法監督部門依照《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處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沒有明確的投訴對象或者投訴請求的;
(二)投訴不屬于行政執法機關法定職責的;
(三)已被監察、信訪或其他機關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經申請行政復議、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對行政復議、民商事仲裁、訴訟結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屬于行政執法投訴受理范圍的。
四、投訴舉報渠道
電話:0752-6206270
地址: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橋東三路66號
電子郵箱:mzjbgs@boluo.gov.cn
網址:http://210.76.74.232/ApprLawPublicity/surverpise.html#/surverpise
五、監督舉報須知
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地址、電話,我局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煽動、串聯、脅迫、誘使他人舉報。對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博羅縣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