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班上羅主任以《惠州市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和《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辦法》為指導。詳細講解了社會組織差旅費和培訓費的使用規范。通過舉例出差、外出參加培訓包含哪些費用,明確了差旅費和培訓費的正確使用、規范報銷和做賬。
通過此次培訓,加強了各社會組織對財務部分“差旅費和培訓費”的認識,提升了參與社會組織的管理,加強了各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工作。推動了我縣社會組織規范運作,從而提升了我縣社會組織能力。
接下來,我縣社會組織孵化中心將陸續推出相關主題的社會組織方面的培訓,為我縣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