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民政部等9部門印發《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對符合條件的養老等8類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給予財政貼息。
《實施方案》明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貸款可享受貼息政策:一是由經辦銀行向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游、體育8類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二是在《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公開發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簽訂貸款合同且相關貸款資金發放至經營主體。三是貸款資金合規用于改善消費基礎設施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其中:養老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需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養老產業貸款統計標準。民辦非企業法人的養老服務機構同等享受貸款貼息政策。四是政策到期后,可視實施效果研究延長政策期限、擴大支持范圍。
《實施方案》規定,中央財政給予貼息的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經辦銀行為21家全國性銀行。對于經辦銀行向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的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本金對經營主體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年貼息比例為1個百分點,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承擔貼息資金的90%、10%。單戶享受貼息的貸款規模最高可達100萬元。相關貸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費基礎設施的固定資產貸款以及用于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流動資金貸款。
為指導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做好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工作,《實施方案》在附件中提供了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支持范圍參考。在養老領域,支持養老照護服務、老年醫療衛生服務、老年健康促進與社會參與、老年社會保障、養老教育培訓和人力資源服務、養老金融服務、養老科技和智慧養老服務、養老公共服務、老年用品及相關產品制造、老年用品及相關產品銷售和租賃、養老設施建設等相關經營主體提升為社會公眾提供各種養老及相關產品、貨物、服務的水平和能力,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