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服務主體: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19〕54號)和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1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第二批)入庫申報指南的通知(粵農農計〔2021〕20號)精神,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健全農業專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部署的要求,推動我縣農業社會化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培育一支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服務主體和專業化隊伍,現就開展申報博羅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依法登記設立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服務企業等獨立法人機構。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具備較強管理人員和農業服務專職人員。
(三)具備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完整核算體系,配備專業的會計人員或者委托代理記賬,提供服務主體單位2021年度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四)申報主體經營范圍包含農業機械服務;技術服務、技術推廣等農業社會化服務類型。
(五)申報主體負責人要熱愛“三農”工作,堅持服務“三農”的宗旨,以本縣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戶為主要服務對象,在“三農”領域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熟悉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
(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在當地示范帶動作用強,有生產托管服務資源和經驗。
(七)一年內沒有發生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損害利益等嚴重事件,沒有行業通報批評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二、申報時間及材料
請各申報單位于2022年3月14日前將《博羅縣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申報書》和相關申報材料紙質版(2份)、電子版報送縣農業農村局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聯系人:黎志和,電話:0752-6208552)。
三、申報和確認
本次遴選博羅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由符合申報條件縣域內外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服務企業等機構自愿為原則申報,遴選博羅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主體重點支持具備全程托管能力、服務能力強、服務效果好的服務主體。對申報的主體我局將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基礎根據參與申報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規模、能力、信譽、服務價格等因素進行綜合進行評估,按照公平競爭、擇優選取的方式,遴選一批規范化、專業化、社會化的服務組織承擔博羅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任務。遴選博羅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主體不少于5家,對通過專家評審合格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主體,我局將通過在網上公布遴選結果。
附件: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1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第二批)入庫申報指南的通知(粵農農計〔2021〕20號).pdf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19】54號).pdf
博羅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