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辦、管委會)農業農村部門:
根據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漁港建設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5)>的通知》(惠鄉振組辦〔2022〕9號)精神,為切實加快我縣水產養殖業轉型升級,科學開展轄區內水產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行動,結合我縣實際,現組織開展我縣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試點項目申報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績效目標及內容
(一)績效目標
加快我縣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水產養殖業尾水達標治理,進一步提高池塘養殖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二)主要內容
1、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重點開展整形清淤以及護坡道路、溝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電力等設施的養殖池塘改造等相關項目。
2、尾水治理。重點開展底排吸污、曝氣增氧、生態沉淀過濾、魚菜共生等養殖尾水治理等相關項目。
3、水質監控和環境調控系統。支持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養殖水域環境監測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增氧控制系統、精準投飼系統、遠程智能控制系統等相關項目。
二、申報項目補助金額
試點項目1個,實施養殖面積不低于80畝,補助資金40萬元(來源于2019年市級統籌柴油補貼結余資金)。根據項目申報情況通過專家評審或集體決策的方式確定項目實施單位。
三、申報對象及條件
申報對象為我縣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涉漁企事業單位。具體條件如下:
(一)持有有效期內的《水域灘涂養殖證》;
(二)具備項目實施的場地條件;
(三)具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
(四)近3年經營情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輻射帶動能力較好;
(五)已取得或正在創建農業農村部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的單位優先。
四、申報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申報流程
項目采用逐級審核、書面上報的方式進行。項目申報單位經由所在鎮(街道、管委會)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后,上報申請材料至縣農業農村局;縣直屬企事業單位直接報送申請材料至縣農業農村局。
1、項目單位按項目申報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向所在鎮(街道、管委會)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縣直屬企事業單位直接向縣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
2、鎮(街道、管委會)農業農村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包括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行性和完整性)。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提出審核意見推薦上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直接對縣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3、縣農業農村局采用專家評審或上會討論的形式對推薦上報的項目進行擇優扶持。
(二)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報承諾書等材料原件;以及法人證書,《水域灘涂養殖證》等其它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
五、補助資金下達及管理
項目實施采取先建后補,補助資金待項目實施完成且通過驗收后予以撥付。項目實施單位收到立項通知后,應科學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報縣農業農村局批復,并嚴格按實施方案要求開展項目實施。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方案調整應報縣農業農村局審核批復。
六、其他事項
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8日。報送材料以簽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材料須裝訂成冊,一式3份;同時提交電子文檔。
聯系人:周勇;聯系電話:6296701。
附件:
1.關于組織申報博羅縣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試點項目的通知.doc
2.關于組織申報博羅縣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試點項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