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30號)文件精神,博羅通過積極申報,經省農業農村廳同意列入2022年度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名單,主要進行我縣轄區內的集中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結合實際,我局制定了《博羅縣集中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實施方案》,并經省市主管部門備案。現根據方案要求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績效目標
利用中央漁業發展補助資金3000萬元,在我縣分片開展集中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改造池塘面積10000畝。通過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水產養殖業尾水達標治理,進一步提高池塘養殖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二、申報內容
申報內容包括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養殖尾水治理兩方面,具體如下:
(一)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按照“池塘規整、深度適宜、灌排配套、設施先進、生態優美”的建設要求,對轄區內連片池塘進行科學規劃和設計,集中實施升級改造。主要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池塘挖溝起隴、池塘護坡、生產道路、看護及管理用房、泵房泵站、進排水溝渠及管道改造、養殖設備及電力、水質監測及視頻監控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
(二)養殖尾水治理。對養殖水域進行科學規劃,在池塘升級改造的基礎上,利用物理和生物生態的方法,采用生態溝渠、沉淀過濾、曝氣增氧、生態凈化等綜合措施,對養殖尾水進行生態化處理,實現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
三、申報對象及條件
申報對象為全縣范圍內條件較為成熟的水產養殖企業、合作社或個體養殖戶。具體條件如下:
1、項目選址在我縣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劃定的養殖區域內,已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2、每個項目改造的養殖池塘面積不小于100畝。
3、接受縣級及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管。
四、申報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申報流程
項目采用逐級審核、書面上報的方式進行。申報單位經由所在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后,上報申請材料至縣農業農村局。
1、申報單位按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材料,向所在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提出申請,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包括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行性和完整性)。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提出審核意見推薦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2、縣農業農村局對各鎮(街道)推薦上報的項目采用專家評審和集體決策的形式進行擇優扶持。
(二)申報材料
1、博羅縣集中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申報表。
2、具有漁業或農業工程設計乙級以上資質單位編制的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實施方案。
3、項目申報承諾書。
4、《水域灘涂養殖證》、營業執照等其他相關材料。
五、其他事項
1、項目具體實施詳見附件1。
2、書面申報材料一式5份按規定報送,同時提交電子版本。申報單位須于2022年12月15日前報送至縣農業農村局漁業發展與資源保護股,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關于博羅縣集中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項目實施方案的報告博農(〔2022〕8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