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關于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止耕地撂荒系列部署,堅決消存量、防增量,做到建機制、促生產,近日博羅縣出臺《防止耕地撂荒十條工作措施》,守牢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
十條工作措施提到:一要壓實管控責任,將防止耕地撂荒工作納入對鎮(街)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糧食安全考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增閑置、撂荒耕地;二要摸清底數建檔,形成撂荒耕地臺賬,明確存量撂荒耕地整改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三要分類推進,認真落實中央、省對撂荒耕地整治的支持政策,及時兌付撂荒耕地復耕復種補助資金等補貼資金;四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對可能存在撂荒風險的農業種植主體予以預警;五要規范耕地流轉,完善土地流轉制度,引導社會資本有序流轉存在撂荒風險的耕地開展糧食生產;六要發揮村集體主體作用,鼓勵采取統一經營、適度規模流轉、組織托管等模式恢復耕種;七要開展生產托管服務,通過流轉或以代耕代種等托管方式開展以糧食生產為主的適度規模經營;八要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因地制宜推動完善水利設施;九要夯實約束懲辦制度,對耕地撂荒整改進度慢、整改不到位或存在瞞報、謊報、漏報和“數字整改”“文字復耕”等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十要廣泛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傳統和新媒體手段,結合普法宣傳讓廣大群眾共同參與保護耕地防止撂荒的良好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