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博羅縣委統一部署,2023年2月22日至6月2日,縣委第三巡察組對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進行了巡察。7月14日,縣委第三巡察組向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組織情況
(一)思想高度重視,精心安排部署。
縣委第三巡察組反饋意見后,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于2023年7月31日召開整改部署會,認真研究巡察組對我局的反饋意見。局黨組要求班子成員和全體黨員干部,要誠懇接受巡察組反饋的每一條意見,嚴肅對待巡察組指出的每一項問題,逐條逐項進行對照檢查,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重要指示精神上來,把做好巡察整改作為當前最重要、最嚴肅的政治任務,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有力措施,作為推動我縣市場監管工作發展的重要保障,確保問題整改到位、整改成果運用到位。
(二)堅持問題導向,壓實整改責任。
為扎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鄧振明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市監所、股室、隊負責人為組員,切實強化巡察整改工作全面領導作用。針對巡察反饋意見,逐項逐條進行梳理、分析,研究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局領導班子成員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領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間,局黨組強化責任擔當,形成以上率下的工作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局領導帶頭從自身找問題,帶頭整改落實,確保整改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強監督檢查,扎實推進整改。
局黨組堅持以“嚴”和“實”的精神,扎實做好問題整改的監督檢查,并明確要求各項整改任務既要針對各項具體表現對癥下藥,取得可驗收的成果,又要根據所屬的整改事項建章立制,深化實際成效,更要盯緊反映的主要問題站位全局,舉一反三形成長效機制,以保證整改取得成效。
二、巡察整改落實情況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
1.針對“政治理論學習浮于表面”的問題。
(1)關于貫徹落實“第一議題”不夠到位,絕大部分僅見“傳達”,未結合全縣市場監管實際進一步研究討論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貫徹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黨組會、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等黨內會議的第一議題。二是始終將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按照“第一議題”學習要求,深化學習效果,對每一次的學習,均結合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不斷增強學習貫徹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將學習成果轉化為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實效。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2)關于學習議題安排不合理,部分黨組會議一次性安排10個以上學習內容,且同時安排20多個工作討論事項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為了更好地、更合理地安排好學習內容及黨組審議事項,根據學習要求,制定黨組會議學習計劃,合理安排學習議題及工作討論事項,將黨組會議增加到每月兩次,并根據工作要求隨時召開。二是為了確保學習效果,人事部門會前先將議題及學習內容發到各班子成員,要求班子成員提前進行學習,并在會上發表學習體會。從2023年2月開始,局黨組就要求參加會議人員要針對學習內容提出學習的看法及貫徹落實意見,確保學習取得效果。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3)關于中心組理論學習質量不高,至今采用“標題式”學習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8月21日,在黨組會組織領導班子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提高中心組理論學習質量。二是9月13日,印發《中共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科學安排學習計劃。三是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時,要求各中心組成員要積極踴躍發言,并圍繞學習專題,結合工作實際,有重點、有深度,認真開展互動討論,結合工作實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途徑。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
2.針對“綜合執法改革落實不到位,落實中央“整合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等執法職責和隊伍,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規定不到位,除執法大隊,還自行保留價格監督股、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股的行政執法權,其中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股集行政許可、日常監管、行政執法等全鏈條職能于一體,存在較大廉政風險”的問題。
整改情況:2023年12月15日,召開黨組會議討論同意,重新修訂《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辦案工作機制(試行)》,從2024年1月1日起,將原價格監督檢查股、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管股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的職能重新劃歸執法大隊,并廢止2019年印發的《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辦案工作機制(試行)》(博市監〔2019〕137號)。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針對“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仍有短板”的問題。
(1)關于商事登記存“堵點”,仍在使用2021年民政部明令取消的村(居)委證明,17個鎮街中仍有15個未按規定提供住所(經營場所)證明的問題。
整改情況: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規定>的通知》(惠府〔2021〕60號)的要求,加強與全縣各鎮街的溝通協調。2023年10月起全縣17個鎮街全部按規定提供住所(經營場所)證明。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機械執行承諾制,未能依法“攔截”部分“子虛烏有”住所地址申請商事登記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被列入自主承諾申報負面清單的,即不符合自主承諾申報條件的申請予以退件處理,同時要求提供住所(經營場所)證明。二是依法依規嚴格執行“形式審查”制度,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收取材料。三是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深入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全覆蓋、常態化,積極運用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抽查檢查結果。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最多跑一次”落實有差距,“秒批智審”引導填報機制不夠完善,有企業反映需多次修改、提交資料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明確行政審批人員許可權限的通知》(博市監〔2023〕48號),同步出臺窗口職責規范、首辦責任制工作規范、咨詢服務規范和受理審查規范。二是加強與行政服務中心溝通協調力度,強化行政審批人員與綜合窗口人員的溝通和業務指導,11月下旬聯合組織一次查漏補缺會議暨綜合窗口人員業務素質培訓會議,組織綜合窗口人員深入學習職責規范、首辦責任制工作規范、咨詢服務規范和受理審查規范等有關規范制度,進一步提升綜合窗口人員素質。三是向辦事群眾發放博羅縣企業開辦辦事指南,讓群眾更清楚辦事流程和填報材料。四是對有快遞需求的群眾,在營業執照辦理結束后,為其提供免費快遞服務,不需再跑到大廳現場領取證照等,2023年為辦事群眾免費快遞1000次,實現群眾“最多跑一次”就把事情辦結。五是加大廣東政務服務網推廣應用,發揮平臺便利民生服務、營造高水平營商環境作用。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4)關于服務態度須提升,近2年15人次“語氣不耐煩、服務態度差”被查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明確行政審批人員許可權限的通知》,同步制定窗口工作規范、服務用語規范和工作紀律規范。二是2023年8月7日,行政服務中心對一線窗口人員60多人開展政務禮儀專題培訓,提升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三是辦事群眾可直接在辦事窗口的平板或掃描二維碼進行星級評價,通過“好差評”系統,對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和水平進行約束,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4)退出機制不完善,截至2022年底“失聯”和“僵尸”企業617戶,增加市場交易風險。
整改情況:根據《工商總局、稅務總局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規定精神,我局每年對符合吊銷條件的企業依法予以吊銷。2023年7月我局梳理涉嫌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757戶,8月11日,正式啟動對符合吊銷條件的“失聯”和“僵尸”企業吊銷程序,預計在2024年6月底完成。下一步,我局將嚴格根據相關《通知》規定,依據法律法規做到應清盡清,確保符合吊銷條件的相關企業做到100%清理。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4.針對“前期科學論證不足,智慧審批自助機淪為擺設”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與終端自助機軟件研發公司的溝通聯系,督促其及時解決機器故障,持續完善系統維護,保證智慧審批系統正常運行,同時對智慧審批系統進行改進和優化。二是為提升智慧審批終端機使用率,在“惠州頭條”平臺進行了宣傳推廣,并且對來現場辦理的且符合住所自主承諾申報的商事主體,引導企業使用該終端自助機申辦營業執照,2023年共有19戶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通過智慧審批系統辦理了營業執照。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5.針對“執行自由裁量權標準不一,類案不同罰”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學習,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于2023年9月24日前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與行政執法知識學習,并在10月31日前參與學法考試,規范強制措施的具體實施,防止濫用權力和亂作為。2023年11月22日、23日開展行政執法業務培訓,著重解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關于查封、扣押的相關規定,明確了適用范圍、金額計算、裁量規則和基準適用、法律適用等方面的具體內容,要求各監管所、辦案機構從嚴監督執法人員規范執法,嚴格管理報告與批準,確保我局行政執法人員采取或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二是于2023年8月9日召開了行政處罰案件處罰裁量標準研討會,強調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加強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法制審核范圍、流程、注意事項等。三是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后,通過案件法制審核及時發現5個問題、糾正5次不規范的行政處罰裁量行為,確保213宗案件符合自由裁量標準。四是于2023年9月22日召集我局案件承辦部門負責人進行集體談話,加強學習《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強調辦案人員不得玩忽職守、超越職權、濫用職權。針對集中整改中反映的每一個問題,逐條認真研究分析,以案促改,開展自查自糾,深挖細究類似問題,確保不出現同類問題。五是對巡察提及的6宗案件進行調查,發現1宗案件處理決定不當;排查全局近兩年涉查封案件共計228宗,發現有2宗案件未正確履行解封程序。11月27日至30日,機關紀委分別對相關辦案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壓實整改責任。六是組織各案件承辦部門每月提供當月審結案件目錄接受評查,評查出優秀案例、瑕疵案例、問題案例,評查結果在局務會議上公布,并提供給辦案人員學習。七是責成法規股認真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結合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案卷評查等執法監督活動,加強對行政強制行為的指導。八是對整改措施實施后執法人員采取或者解除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程序不合法、處理不當的10宗案件及時提出法律意見建議糾正,保障43宗案件所示的采取或解除查封的行政強制措施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規定。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6.針對“行政執法水平有差距,存在較大廉政風險”的問題。
(1)關于涉案貨值認定不嚴謹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于2023年9月24日前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貨值認定方法、證據采集和分析相關的法律法規與行政執法知識的學習,并在2023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參與學法考試,規范化與標準化按照法定程序與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貨值認定方法認定涉案貨值金額,確保多項證據能相互印證涉案貨值金額,避免證據不足導致真實性難以驗證、涉案貨值金額不能認定的問題。二是依法核審213宗案件所涉貨值的認定證據材料,對涉案貨值金額認定結果進行復核和審核,對證據材料不足的10宗、涉案貨值金額認定不合法的3宗案件及時提出法律意見建議糾正。三是于2023年9月22日召集我局案件承辦部門負責人進行集體談話,加強學習《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不得玩忽職守、超越職權、濫用職權。針對集中整改中反映的每一個問題,逐條認真研究分析,以案促改,開展自查自糾,深挖細究類似問題,確保不出現同類問題。四是2023年11月24日制定《貨值認定標準匯總》并下發給執法辦案人員。五是于2023年11月22日和11月23日舉辦了兩期執法培訓,內容包括貨值金額的認定問題。六是2023年11月27日至30日,機關紀委對相關辦案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適用法律條款不準確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排查近兩年共計95宗特種設備相關案件,梳理風險點,除巡察組提及的1宗案件,另發現同類型問題案件1宗,對上述2宗案件進行具體分析。二是11月27日至30日機關紀委對辦案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壓實整改責任。三是于2023年9月11日通知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登錄“惠州粵執法”平臺,并在兩日內完成學習培訓,學習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相關的行政執法知識。四是對巡察組提出整改意見后新立的245宗案件的法律適用情況進行法制審核,對案涉違法行為的定性與處罰依據不相符的2宗案件及時提出法律意見予以糾正。五是建立健全內部溝通機制,提高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溝通的效率,8月以來執法人員之間已對60宗案件的法律法規適用問題展開多次討論和研究。六是于2023年9月22日召集我局案件承辦部門負責人進行集體談話,加強學習《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強調辦案人員不得玩忽職守、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七是于2023年11月22日、23日開展行政執法業務培訓,以《廣東省案卷評查標準規范》為標準,結合法制審核過程中常見問題,對調查取證、案件研討、法律適用的易漏易錯點進行系統而深入的講解,并引導鼓勵執法辦案人員常學常思,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養。八是組織各案件承辦部門每月提供當月審結案件目錄接收評查,由法規部門評查出優秀案例、瑕疵案例、問題案例,評查結果在局務會議上公布,并提供給辦案人員學習。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故意“曲解”法律規定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案件重新進行審查。二是加強案件法制審核,對于法律法規理解與適用問題,與案件承辦部門積極討論研究,向法律顧問、縣司法局以及上級市場監管部門等多方咨詢,以便辦理案件準確適用法律。三是開展相關學習培訓,于2023年11月22日、23日開展兩期行政執法規范化培訓,同時邀請所長分享非現場執法經驗和執法大隊對優秀案例進行分析。四是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監督和保障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遵循職權法定、權責一致、過罰相當、約束與激勵并重、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失職追責、盡職免責。五是組織各案件承辦部門每月提供當月審結案件目錄接收評查,由法規部門評查出優秀案例、瑕疵案例、問題案例,評查結果將局務會議上公布,并提供給辦案人員學習。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4)關于跟蹤執行不嚴格,兩個案卷均超過限期3個月才按原處罰金額繳交罰款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3年11月27日至30日機關紀委對相關辦案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壓實整改責任。二是開展針對性培訓。于2023年11月22日、23日開展兩期行政執法規范化培訓,重申行政執法責任;邀請所長分享非現場執法經驗,要求執法辦案人員加強學習使用執法“兩平臺”;對優秀案例進行分析,強調了在執法程序中容易出現的問題,要求全體執法人員要規范執法程序。三是制定一個季度一次的案件評查計劃。發布《關于行政處罰優秀案例推薦及案例分析有關事項的通知》,組織案件承辦部門于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推薦一個行政處罰案件到政策法規股參加案件評查,評查后歸類為優秀案例、瑕疵案例、問題案例,評查結果在局務會議上公布,并提供給辦案人員學習。四是開展執法監督,確保案件從立案到執行完結的每個環節都有跟蹤落實,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執法素養,強化辦案人員對常用法條的理解。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5)關于縣內依法追溯工作不到位,未對供應商進行溯源調查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通過業務群發出提醒,要求各基層所落實縣內依法追溯工作,在平時的工作中加強指導溝通,指導做好線索移交、核查。二是開展執法人員“一對一”指導培養和跟班學習,在8月27日至9月1日,舉辦藥品監管與認證認可綜合執法業務培訓班,提升各辦案機構綜合執法業務水平。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7.關于“行政監督履職盡責不主動,監管質效不佳”的問題。
(1)關于“掛證”問題屢禁不絕,2021-2022年新核發的89家藥品經營許可證中,有20家執業藥師的社保不在自家藥店中,有的遠至省外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許可準入。嚴格按照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規定落實新開辦企業的分類工作,嚴格按照標準許可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在許可檢查中,認真查驗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身份證明、勞動合同、繳交社保記錄等資料。2023年,共受理《藥品經營許可證》核準145件,準予許可139件;換發54件,準予許可45件;變更126件,準予許可104件。因不符合條件的退件不予許可的37件,從源頭上杜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二是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2023年4月18日,印發《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博市監〔2023〕35號),要求藥店企業開展自查,并向我局提交自查材料。在專項整治中,共立案查處藥品零售企業藥師不在崗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案件5宗。三是強化宣傳引導。在日常監督檢查中開展普法宣傳,提升全行業對執業藥師配備政策要求的認識。2023年1至9月進入藥店開展宣傳普法活動共58次,覆蓋藥品從業人員174人次。2023年11月16日,組織轄區藥店藥學技術人員參加用藥安全知識講座,提升藥學服務能力,營造良好的合理用藥社會共治格局。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藥械化妝品抽樣批次不足、隨意性大,未制定年度抽檢方案,每年流通量高達1.2萬批次,近兩年僅分別抽檢30、28批次,覆蓋率為0.25%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根據省、市年度抽檢計劃,制定印發了《關于印發2023年博羅縣藥品抽檢計劃的通知》(博市監〔2023〕31號)、《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3年廣東省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的通知》(博市監〔2023〕23號)、《關于印發2023年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化妝品抽檢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市監〔2023〕96號),2023年我縣已完成藥品抽檢65批次、化妝品抽檢16批次、醫療器械抽檢17批次。二是根據市局《關于開展2023年化妝品生產環節監督抽檢工作的通知》(惠市場監妝〔2023〕9號)任務分配表,我縣新增7批次化妝品抽檢任務,目前我局已按時完成洗發護發和清潔沐浴類產品、面膜類等生產環節新增抽檢任務7批次。三是8月21日在博羅縣人民政府信息網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欄目發布了《2023年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化妝品抽檢市場詢價公告》,通過篩選,9月25日,我局與中標公司簽訂了《檢測項目合作協議》。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第三方檢測質量存疑,委托第三方開展的食用農產品法定檢測未按規定安排2名監管人員陪同,事后補簽名。
整改情況:一是不定期在業務群或業務會議中發出提醒,督促各基層所按規定安排執法人員參加食品抽檢。二是在平時的工作中積極配合市局對承檢機構的合法合規性、公正性、準確性進行監督檢查及查處工作,《根據惠州市2023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承檢機構監督檢查方案》,我局積極配合市局開展檢查,有效督促承檢機構規范抽檢。三是9月6日,我局相關負責人對第三方承檢機構進行責任約談,簽訂《食品抽檢承檢機構約談記錄》,督促承檢機構規范抽樣過程。通過整改,在開展食用農產品抽檢時已安排監管人員陪同。四是2023年11月27日,機關紀委對責任股室負責人進行約談,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8. 針對“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不夠到位”的問題。
(1)關于監管底數不清,農村、城鄉結合部、圩鎮仍然存在大量前店后廠,只辦理了食品經營許可證、未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甚至證照均無的小作坊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食品經營環節常態化監管,2023年,共檢查食品經營單位9647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問題的55家,已完成處置。二是結合校園開學季、中秋國慶等節假日食品安全專項對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進行檢查,共檢查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門店1024家次,商場超市、食品門店742家次,發出責令整改47家。三是及時核查處理相關投訴舉報,2023年已受理6宗無食品經營許可證、證件過期、證件標注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符的投訴舉報,已完成核查處置。四是切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登記準入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惠州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等相關食品審查細則的要求,嚴把登記準入關。五是制定《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摸排小作坊存量的工作方案》,對全縣食品生產小作坊底數進行摸排造冊,根據摸排的情況,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從業人員的培訓與幫扶,鼓勵老舊小作坊改進設備工藝、加強創新研發,持續向著標準化、規范化的目標發展;開展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集中整治,對符合條件的引導辦證,對不符合條件的勸退市場和立案查處,確保我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序規范發展。2023年8月以來,對符合條件的有照無證、無證無照及新開業小作坊共引導辦證21家。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提質行動落地4年效果不明顯,生產環境條件不夠完善、從業人員素質偏低等問題依然嚴竣,2021-2022年檢測花生油黃曲霉毒素165批次,不合格高達26批次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監管人員的培訓以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二是切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登記準入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惠州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等相關食品審查細則的要求,嚴把登記準入關。三是制定《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摸排小作坊存量的工作方案》,充分發揮基層所工作力量,完善縣、鎮、村三級聯動監管網絡,全面掌握全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產業分布及特點,根據摸排的情況,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從業人員的培訓與幫扶,鼓勵老舊小作坊改進設備工藝、加強創新研發,持續向著標準化、規范化的目標發展;開展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開展集中整治,對符合條件的引導辦證,對不符合條件的勸退市場和立案查處,確保我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序規范發展。四是加強對花生油的檢測。2023年完成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花生油檢驗120批次,花生油黃曲霉毒素檢測均合格。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快檢車運管服務“空轉”,配備的2名項目運營人員實際在內設股室全職工作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3年11月27日,機關紀委對責任股室負責人進行約談,壓實整改責任。二是2023年12月15日,經黨組會討論同意配備2名食品快檢車運營人員專人專用,12月18日在縣政府官網發布詢價公告,2024年1月重新聘用2名項目運營人員開展快檢車相關業務。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4)關于督促整改落實不到位,2022年秋季學期以來“明廚亮灶”線上巡查學校食堂的異常記錄未見督促整改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學校食堂操作不規范的問題,及時發出通知,限時完成整改。2023年春季學期,發現7家學校食堂存在餐飲操作不規范的問題,已通報學校完成整改;秋季學期,對5家學校食堂的違規操作記錄作出通報,已督促學校完成整改。二是落實《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惠州市學校食堂“互聯網 明廚亮灶”智慧系統優化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場監〔2023〕43號)要求,督促指導各學校網絡直接連接到市平臺,推進我縣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在線率達到90%以上。三是提醒談話壓實責任,2023年11月27日,機關紀委對于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9.針對“地理標志保護短板多,助力鄉村振興效能不顯”的問題。
(1)關于重申報輕推廣,10家獲準使用專用標志企業中仍有6家從未印制和使用過,其中“柏塘山茶”5家,或被停止使用資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積極與獲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企業溝通聯系,盡快提供貼標需要的相關資料。二是將收集到的資料盡快錄入地標產品溯源管理平臺。三是與建設地標產品溯源管理平臺工作人員溝通,盡快完善技術問題。四是與印刷專用標志的相關公司對接印標相關事項。目前系統錄入企業的資料已基本完善,下來與印刷專用標志的相關公司對接印刷事項。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專用標志發放管理松懈,近年印制20萬枚專用標志發放情況不清、去向不明,或被濫用和不按要求使用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印制專用標志的管理,制定專用標志發放表。博羅縣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羅浮山大米、觀音閣紅糖(黑糖)、羅浮山荔枝(共4家企業),印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20萬張,已發放17萬張,目前剩余3萬張未發放。二是對專用標志的發放進行嚴格管理,每年年底對企業使用專用標志的情況進行統計檢查。11月21日向使用專用標志的單位發放《博羅縣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統計情況表》,11月26日我局已收回了未使用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2.5萬張。三是按相關規定對使用專用標志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領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企業造冊登記,對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貼標情況及產品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四是提醒談話,2023年11月23日機關紀委對責任股室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地標產品溯源管理平合形同“爛尾”,投入48.9萬元原定2021年10月建成使用,至今未能通過驗收,且19個功能模塊僅上線9個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督促系統開發商按對系統進行完善。2023年10月17日,專家根據《合同書》的內容,認為目前平臺還未完全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功能,需要對相關條款進行調整和完善,11月14日我局與系統開發商簽訂了《博羅縣地標產品溯源管理平臺合同書合同補充協議》,并督促系統開發商按補充協議對系統進行完善,12月20日地標產品溯源管理平臺通過驗收并投入使用。二是2023年11月23日,機關紀委對責任股室負責人進行約談,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10.針對“農貿市場監管不到位,規定落實變形走樣”的問題。
(1)關于快檢公示不規范,大部分市場未見第三方公司在公告欄及時公示當天食用農產品快檢結果,僅有個別市場以A4紙的形式公示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7月28日舉辦博羅縣2023年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工作培訓班,會上對第三方機構和市場監管所做好快檢信息公示等有關工作進行再布置、再強調。二是嚴格落實快檢方案要求,8月以來在快檢市場及時公示當天快檢信息,并拍照存檔。三是定期到快檢市場監督檢查,督促市場開辦方加強公告欄管理,確保公告欄整潔美觀,公示信息不被撕掉。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督促檢查不嚴格,縣市場監管局未按要求每周對食用農產品快檢數據進行檢查,無法及時對其中錯報、漏報進行督促改正的問題。
整改情況: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縣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有關工作的通知》,造表對快檢數據每周核查,努力提高問題發現率。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公平秤未發揮作用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相關市場存在的公平秤問題立行立改。目前全縣各市場已在明顯位置設置已檢定合格的公平秤供群眾使用。二是開展農貿市場短斤缺兩專項整治行動,對全縣在營農貿市場的在用計量器具包括公平秤進行強制檢定,及時更換或調整不能正常使用、計量不準確、計量合格證過期的公平秤。三是督促市場開辦方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市場開辦方按要求在顯著位置配置公平秤,并公示公平秤管理員及聯系電話,對公平秤進行專人管理。對不落實主體責任的市場開辦方,依照《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監總局令第31號)處理。四是已將公平秤設置納入博羅縣2023年農貿市場綜合治理提質升級工作方案內容,明確要求“市場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公平秤。市場應使用符合國家質量要求,經檢定合格的電子秤作為計量衡器,計量器具實行統一配置、統一管理、定期送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強制檢定”。該內容作為農貿市場的綜合治理提質升級工作是否通過驗收的重要依據之一。五是機關紀委分別于11月23日、11月27日對相關市場監管所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4)關于固定攤販亮證亮照落實不到位,實地走訪11個農貿市場均不同程度存在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縣64家農貿市場有13家已轉行為生活超市、臨時擺賣點或銷售部,目前已完善轉行資料并申請轉行驗收工作,已按規定進行轉行驗收,并規范在營市場亮證亮照經營管理。二是立即對在營的51個農貿市場開展亮證亮照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對于證照不全的商戶,要求限期辦理;對于未亮證亮照商戶,現場幫助商戶合理布置,將證照張貼在顯眼地方。對拒不整改者按規定處罰。三是已將市場亮證亮照經營納入博羅縣2023年農貿市場綜合治理提質升級工作方案內容,明確要求“市場實行亮照經營。市場經營者應在檔口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資格證等相關合法有效證照”。該內容作為農貿市場的綜合治理提質升級工作是否通過驗收的重要依據之一。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11.針對“罰沒倉庫建設不達標,物品處置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縣局罰沒物品收繳倉庫未安裝視頻監控、防盜報警等安全設備,未達基礎安全要求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委托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博羅分公司對全系統共19個執法倉庫安裝了抓拍視頻監控和報警設備。二是要求各辦案部門嚴格執行2020年4月份印發的《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扣押倉庫管理制度》,實行保管員負責制度,明確倉庫保管人員,2023年9月,執法大隊和基層所共報備了19名倉庫保管人員。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易變質和保管困難物品處置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在8月1日印發《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先行處置物品確認書》《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物品處置審批》《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涉案物品處理記錄》《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物品處置照片記錄》。二是在業務群下發通知督促各辦案機構按照《罰沒財物管理辦法》規范處置易變質和保管困難物品,嚴格審批流程,完善涉案物品處理記錄和銷毀處置照片記錄。三是相關市監所已全面開展自查整改,并提交書面報告。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特殊罰沒物品處置手段缺失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8月1日前,摸排統計全局待處理特殊物品,制作《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沒收物品匯總表》。二是8月17日,將《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物品銷毀表》發函至博羅縣財政局進行核銷備案。三是9月14日,結合市局組織的全國統一銷毀行動,將待處理特殊物品統一運往惠州市綠色動力有限公司進行統一銷毀。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12.針對“治未病”意識不強,疲于應付易發頻發問題的問題。
(1)關于未深入調研、系統分析投訴舉報大幅上升深層原因,近三年分別達5171、8299、11161件,與疫情期間的經濟活躍度不相符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轉變工作方式方法。業務股室主動到各市監所了解舉報投訴情況。二是多舉措消除重復投訴。對專業類的投訴舉報,建立了以業務股室牽頭,市監所配合的處理架構,消除因為業務不專業不熟悉、答復內容不規范準確、答復內容“文不對題”引起的多次投訴。三是開展投訴舉報培訓,提高處理投訴舉報的業務能力,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發布消費提示、警示。四是每月撰寫《博羅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情況分析》,分析投訴舉報的增長情況和重點領域,同時加強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與審判機關的溝通與聯系,從司法層面尋求法律指導和業務支持。五是與政數局等部門溝通,將以前通常派發給我局處理的教育、培訓、游泳、旅游、汽車、二手車交易、工傷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工單,依法依規轉派給相應的部門處理,主動聯合其他部門到現場處理舉報投訴。六是我局2023年1-10月投訴舉報增長率同比下降31.86%。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未針對投訴地域和領域集中的情況,探索建立健全常態長效解決機制,產品質量、售后服務、食品安全等3個領域位列投訴前三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投訴舉報培訓,加強業務指導。2023年7至9月期間,分別到石灣、園洲、龍溪、龍華、長寧等市監所進行調研、座談,了解近三年來投訴舉報大幅上升的情況、異常增長領域;在9月25日舉辦投訴舉報業務專題培訓,對各市監所、有關業務股室共40多人開展投訴舉報業務培訓,規范各市監所、各股室投訴舉報的處置。10月9日,在局機關進行了行政復議和投訴舉報處理的培訓;10月18日,組織各股室、各市監所參與了全市投訴舉報工作業務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發布消費提示、警示。8月至9月期間,先后發布《關于食用鹽市場價格提醒告誡書》《博羅縣臺風期間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中秋、國慶食品安全消費提示》《關于節日商品和服務價格提醒告誡書》,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書》等消費警示提示,增強消費維權法律法規的社會認知度,提升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意識,倡導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合法維權。三是加強和政數局等部門的溝通,厘清職責。把不屬于我局職權范圍內的投訴舉報但是推送到我局處理的工作按照職責退回相應的部門。經過溝通,將以前通常派發給我局處理的培訓、游泳、旅游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工單,依法依規轉派給相應的部門處理。四是加強日常監管,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減少投訴舉報。針對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等領域,強化監管。開展電動自行車、燃氣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等專項行動,促進產品質量提升。開展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攻堅年行動、制止餐飲浪費及旅游市場短斤缺兩等消費欺詐行為整治、市場監管領域校園專項整治等專項行動。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未采取綜合舉措防患未然,近年來職業打假人在廣告違法、產品過期、標簽不規范等方面的舉報集中,長期居高不下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每月編寫《博羅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情況分析》,分析每月投訴舉報信訪的增長情況和重點領域,分析新出現的問題,分析職業舉報人投訴舉報情況。二是當同一時期出現較多職業投訴舉報人投訴舉報時,及時提醒各部門及時關注短時出現較大量同類的投訴舉報,及時合理處置,加強與司法部門溝通。三是加大重點領域整治力度,規范市場經營行為。聚焦百姓切身利益,深入開展鐵拳、食品、藥品、廣告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強化糧食加工品、肉制品等重點食品品種風險防控和校園及周邊等重點領域食品安全監管,開展制止餐飲浪費等行動。進一步規范廣告行為,強化醫藥、保健食品、房地產、教育培訓金融理財等領域廣告監管執法。強化網絡訂餐監管。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監管領域的生產經營行為,提升群眾的消費環境。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4)關于未窮盡有效措施避免本可以避免的行政處罰,近三年查處逾期年報案件數量逐年上升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千方百計提高年報率,我縣2022年度年報率達到98.11%,同比提高0.39%;二是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對于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二)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3.針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扎實”的問題。
(1)關于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走過場,絕大多數報告照搬照抄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8月21日,組織班子領導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述職述廉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二是9月22日向各股室(隊)、所發出《關于嚴格做好述職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領導班子成員及各股室(隊)、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述職述廉工作,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圍繞加快發展、履職盡責、加強黨建和廉潔自律等方面,認真撰寫述職述廉報告。三是機關紀委對涉及的1名人員進行談話提醒,并要求其進行深刻檢討。四是人事部門、機關紀委加強對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工作的監督,對述職述廉報告進行嚴格把關。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機關紀委工作滯后,問題發生后,只開展事后談話,未舉一反三全面開展提醒教育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充分發揮機關紀委監督職責,抓早抓小抓常,不定期開展紀律檢查和明查暗訪,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及時糾正。對重點崗位、重點區域的黨員干部進行經常性提醒、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預防、早防范。2023年1至9月,共開展談心談話153人次,通報批評15人次。二是開展警示教育,組織局機關副股以上干部及各市監所所長到東江廉潔文化教育基地開展現場警示教學,組織觀看了《脫軌的人生》《權欲迷心》等6部廉政教育片,及時轉發學習各級紀委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通過反面典型教育,以案說紀、以案促教,使黨員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線。三是上好廉政黨課,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黨性修養、提高政治覺悟。四是抓好節前廉潔提醒,由組織開展節前廉潔提醒集體座談會,通過粵政易工作群、LED顯示屏發布廉潔提醒信息,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逐級開展節前廉潔提醒工作。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日常監督不到位,部分考勤表、匯總表無股室(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名,記錄與實際不符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巡察組提出的部分考勤表、匯總表無股室(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名的情況進行核查,向相關登記人員及人事股負責人員進行了提醒,要求今后工作中要細致認真,核對好相關表格。現全部考勤表已按照規定落實逐級簽名。二是關于“記錄與實際不符”的情況,9月25日,向干部職工發出《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的通知》,要求各股室、所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如實登記在崗人員情況。另外,人事部門將加強對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考勤表和匯總表進行認真核查,確保考勤制度落實到位。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14.針對“固定資產管理混亂,部分成歷史遺留問題”的問題。
(1)關于固定資產底數不清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學習,要求資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資產管理有關規定,嚴格貫徹執行我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范我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二是組成工作組對全系統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地排查。三是立行立改,將未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的資產,于5月31日納入我局固定資產進行核實和管理,將已報廢的資產按程序作報廢處理,并將殘值上繳縣財政專戶。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采購計劃不科學,未考慮電子設備更新迭代快、貶值迅速的特點,2021年8月一次性購買80臺電腦,直至2022年10月才配發完畢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于2023年8月9日印發《關于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16日組織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認真學習固定資產管理有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辦法和規章制度,各股室、隊、市監所的負責人為本部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第一責任人,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督促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員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愛護和使用好固定資產。三是2023年9月將基層所不能使用且已達到報廢期限的電腦等固定資產作報廢處理,并將殘值上繳縣財政專戶。四是今后在每年初制定全年資產采購計劃,報黨組會討論通過后按計劃進行采購,并及時發放。五是11月24日,機關紀委對責任股室負責人進行約談,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15.針對“公車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基層所公車管理不完善,部分出車審批單未見相關負責人簽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監所嚴格執行《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務用車使用登記表(出差審批表)》,嚴格執按照車輛領用審批流程領用車輛。巡察結束后,辦公室到相關市監所進行了檢查,均已按要求進行整改。二是機關紀委于11月23日至27日分別對相關市監所負責人進行提醒約談,提醒要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規定,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三)基層黨組織和隊伍建設方面
16.針對“抓黨建用力不夠,支部建設比較薄弱”的問題。
(1)關于指導職能發揮不充分,2021年8月后未見機關黨委研究討論部署黨建工作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2023年9月27日,經機關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制定《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黨委工作職責》,明確機關黨委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委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建工作。二是嚴格落實機關黨委黨建主體責任,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組織生活“短斤缺兩”,黨課簽到記錄造假,組織制度執行不嚴格,黨務工作不嚴謹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向各支部發布《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黨委2023年黨建工作指引》,要求各支部要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加強黨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習,確保“三會一課”制度落實到位。二是10月10日,組織各支部黨務工作者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強化黨務工作者的責任意識,加強對文字工作的要求,嚴格審核把關各類材料。三是定期對各支部會議記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談心談話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9月8日,組織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強調談心談話制度的重要性,明確談心談話制度的要求。二是結合縣委組織部《關于做好常態化推進“庸懶散拖”問題教育整治工作的提示》,以及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好談心談話工作。三是人事部門加強對談心談話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談心談話工作取得實效,達到溝通思想、揚長抑短、促進工作的目的。四是對談心談話工作不落實的,由機關紀委進行談話提醒。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17.針對“個體私營企業黨委職能發揮不夠充分”的問題。
(1)關于推進“兩個覆蓋”有差距,縣個體私營協會及下屬7個分會,至今只成立3個黨支部,且只有5名固定黨員和27名流動黨員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常態化摸排,提升“兩個覆蓋”質量。二是切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目前縣個體私營企業黨委下屬支部已發展13名入黨積極分子。三是通過個私協會平臺,深入走訪小微企業一線,了解掌握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狀況,推動黨組織和黨員在凝聚人才、開拓市場、革新技術、提高效益中主動作為。2023年8月組織各市場監管所黨建工作指導站,采取聯合鎮街黨群辦、深入平臺企業和外賣配送企業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摸排外賣配送行業發展特點、外賣配送員從業現狀、黨組織建設等情況,對全縣外賣配送行業黨建工作情況開展了深入調查摸底。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小個專”黨建指導站形同虛設,宣傳引導、開展“三亮”活動等基本工作未能推進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小個專”黨建指導站建設。二是2023年8月3日中共惠州市個體私營企業黨委正式批復我縣50名市場監管所兼職黨建指導員,提升黨建工作力量。三是2023年11月8日開展“小個專”黨務骨干黨建工作培訓,提升“小個專”黨務工作者黨建業務能力,助力黨建宣傳引導、開展“三亮”活動。四是10月26日舉辦了書記講黨課活動,重點做了黨建工作培訓。五是組織全體黨員進黨校培訓。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18.針對“黨支部換屆把關不嚴、選舉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9月8日,組織黨組成員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強化對黨支部換屆重要性的認識,嚴格執行支部換屆選舉規定,杜絕不按組織程序選舉的行為。二是10月10日組織各支部委員及黨務工作者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和支部換屆選舉工作流程,嚴格選舉程序。三是10月10日,組織各支部黨務工作者進行業務知識培訓,規范會議記錄格式和要求。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19.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9月25日,印發了《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和《民主生活會制度》,健全黨內民主生活,加強黨內的監督管理,使黨內生活制度化。二是提高領導班子對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增加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性。三是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強調談心談話制度的重要性,明確談心談話制度的要求。四是9月8日,組織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強調談心談話制度的重要性,明確談心談話制度的要求。五是結合縣委組織部《關于做好常態化推進“庸懶散拖”問題教育整治工作的提示》,以及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好談心談話工作。黨組書記對相關人員進行談話提醒。六是9月11日,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存在問題進行對照檢查,并完成整改。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0.針對“干部隊伍建設跟不上監管發展,‘闖創干’精神不足”的問題。
(1)關于編制使用未充分挖潛,前兩年退休33人,3年內擬退休44人,但近兩年僅新招錄21人,人員緊缺態勢進一步加劇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本單位職位空缺情況進行統計,準確掌握應補缺情況和各崗位的工作需要。二是9月19日,向縣委組織部報送《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干部隊伍建設有關情況的報告》,提請縣委組織部在緊缺人才招聘和人才培養方面能給予幫助,增加招錄名額,及時補充人員。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專業人才緊缺,食品、醫藥、法律專業僅37人占比13.7%,知識產權專業一個沒有,且專業知識輪訓不足,有“不愿執法、不敢執法”畏難情緒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本單位職位空缺情況進行統計,準確掌握應補缺情況和各崗位的工作需要。二是9月19日,向縣委組織部報送《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干部隊伍建設有關情況的報告》,提請縣委組織部在緊缺人才招聘和人才培養方面能給予幫助,增加招錄名額,重點招聘食品、醫藥、法律、知識產權等專業人才,改善干部專業結構。三是通過組織開展“藥品監管與認證認可綜合執法培訓班”“投訴舉報業務培訓班”等法律法規和專業業務知識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3)關于干事創業激情不足,正向激勵機制不完善,談話發現“寧愿當股長不愿當副科級所長”“寧愿改非”趨勢漸增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思想根基,根據縣有關部門安排,組織138名黨員干部參加“思想鑄黨魂、學習增斗志”黨員進黨校三年培訓,對黨員進行系統培訓,促進干部職工不斷銳意進取、擔當作為。二是強化干部關懷,依托談心談話制度、家訪制度,加強班子領導與分管股室、所工作人員的談話談心及溝通交流,了解干部職工的工作生活,傾聽干部訴求,幫助干部排憂解難,讓干部切實感受到組織的溫暖。三是開展業務培訓,提升干部履職能力。如8月,組織開展“藥品監管與認證認可綜合執法培訓班”“投訴舉報業務培訓班”等,強化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改善“本領恐慌”的情況。四是常態化開展“庸懶散拖”專項整治活動,落實“三個一”要求,“一把手”以《勇于擔當作為,持續提振干部隊伍精氣神》等為題上專題黨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樹牢正確的事業觀,讓崇尚實干蔚然成風。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1.針對“工作作風不夠嚴實,前瞻性不足”的問題。
(1)關于協議出現“真空期”,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服務項目、物業管理和后勤綜合服務項目均是合同到期1-3月后,才臨時討論決定由原合作公司繼續提供服務,直至招標結束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吸取教訓,下來要做好謀劃,對準備到期的項目提前準備辦理相關流程。二是對第三方服務進行了排查,發現類似的情況及時提醒牽頭股室,杜絕再次出現類似情況。三是提前謀劃,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服務項目合同到期前三個月開展招標采購,2023年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服務項目已按時完成招標采購。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關于制度“立改廢”不及時,2021年12月印發的案件集體討論制度,仍參照市局同年9月廢除的制度,且實施日期是2021年11月11日;2016年印發7項制度,有3項制度的制定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已于2019年4月被廢除,至今仍未重新修訂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現存有效的制度全面梳理,動態監測制度“立改廢”工作,廢止5項制度,9月27日廢止《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行政處罰調查、核審、執行“三分離”制度》《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核審委員會集體討論規則》《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群眾申訴投訴舉報處理制度》,11月24日廢止《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所法制員工作管理規定》;二是新制定《博羅縣市場監管局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及信訪處理制度》,修訂《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工作制度(試行)》《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監督檢查制度》。三是組織執法人員學習新制定修改的五項制度以及制度制定的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使之既能了解制度制定的來源,也能熟悉新制度。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四)巡察整改落實方面
22.針對“專題調研走過場。相關領導未牽頭深入基層調研,由相關股室直接根據現有材料和數據,拼湊成調研報告,未經審閱即“束之商閣”;對報告中提及的執法記錄儀數據偽造、損毀、篡改等嚴重情況,未予重視并深入了解處置”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以往調研報告中發現的問題,由牽頭股室組織相關業務股室進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逐項進行整改。如2022年啟動農貿市場綜合治理提質升級改造三年行動(2022年至2024年);通過充實人力資源、交叉執法辦案、推進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等手段提升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能力。二是針對前期調研報告指出的執法記錄儀問題,于2023年9月28日印發《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于11月22日、23日組織執法人員培訓,特別強調執法記錄儀規范使用問題;于11月30日在執法辦案群發布《市場監管執法音像記錄規范演示視頻》,多措并舉規范執法音像記錄行為;不定時對執法記錄儀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已于10月份開展了第一輪檢查,糾正時間顯示不正確問題1個;針對現有記錄儀型號版本低的問題,向縣財政局爭取資金支持,用以配備新款執法記錄儀以滿足目前開展執法工作要求。三是班子成員緊緊圍繞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改革創新中遇到的堵點淤點難題、群眾關心反映強烈的熱點焦點問題和本地區本部門長期未解決的老大難等問題,深入基層開展大調研,現已收集調研報告7篇。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3.針對“檢測車仍未按要求開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的問題。
整改情況:2023年12月15日,黨組會討論通過配備2名食品快檢車運營人員專人專用,12月18日在縣政府官網發布詢價公告。2024年年初配齊2名專職人員開展快檢車相關業務,執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定期到鄉鎮市場開展市民“你送我檢”食用農產品免費檢測等工作。2023年11月27日,機關紀委對責任股室負責人進行約談,壓實整改責任。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4.針對“執法記錄儀使用率依然較低,存在較大廉政風險”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于2023年8月14日向各監管所、各業務股室(隊)發布《關于行政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的通知》并于2023年9月1日起執行。二是加強培訓指導,開展執法記錄儀使用、執法辦案流程、執法隊伍綜合能力提升培訓等,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確保在今后的行政執法工作中能夠正確、合理、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保障行政執法工作全過程留痕。三是加強執法監督,制定《2023年度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成立執法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自2023 年9月1日至12月30日通過案件審核、案卷評查、現場監督檢查、查閱檔案等形式監督行政執法案件中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情況,督促各案件承辦機構在執法辦案過程中使用執法記錄儀。四是法規部門根據歸集的行政執法案件臺賬記錄,每季度抽查執法記錄儀使用情況及執法記錄歸檔情況,對抽查中發現的執法記錄儀管理和使用不規范的問題及時進行提醒糾正,加強事后監管倒逼事前規范,讓辦案部門及執法人員時刻保持高度警惕,規范辦案程序及流程。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五)立行立改方面
25.針對“執法卷宗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立即落實自查及整改。執法大隊牽頭組織基層所、相關股室落實整改工作,要求辦案機構進行自查,嚴格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規范歸檔。同時,對存在問題立行立改,各辦案機構于5月31日前已提交自查整改報告,并在6月30日前完成2021-2022年度案件卷宗整改。二是全面抽查整改情況。在整改過程中,執法大隊指定專人跟進辦案機構卷宗落實整改情況,對2021年以來的執法案卷進行隨機抽查,對抽取的卷宗逐卷重新檢查審理,查找當前執法案卷存在的問題,對不符合立卷規范要求的進行整改。從抽取的案件卷宗來看,各所已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規范歸檔,整改成效顯著。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26.針對“罰沒物品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風險”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行政扣押倉庫進行清理。目前,對于凌亂堆放的物品已清理完,對于破裂的罐體也已清洗完畢。二是完善行政扣押倉庫相關制度、嚴格執行登記進出庫臺賬,申請購買置物架,指定專人負責倉庫扣押物品管理。三是舉一反三,全面自查,要求執法辦案部門及各市場監督管理所對行政扣押倉庫進行自查,對存在問題的,立即進行整改,并按規定完善措施、規范管理。目前我局18個市場監督管理所嚴格執行《行政扣押倉庫管理理制度》,已將《行政扣押倉庫管理制度》上墻,已指定專人負責倉庫扣押物品管理,已嚴格執行扣押物品進出庫臺賬登記;各所均已配置置物架,并規范管理好扣押物品。
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巡察整改落實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個別問題未完全完成整改,仍需要持續抓好整改落實。下一步,我局黨組將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制度執行力度,鞏固整改成果,抓實抓細各項工作落實。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認識巡察工作的重大意義,堅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一抓到底,真正以巡察整改工作實效推動市場監管各項工作提質增效,提標上檔。
二是進一步強化問題意識。按照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的原則,堅持標準不變、力度不減。對已“銷號”完成的問題,適時組織“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對還沒有“銷號”的問題,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大推進力度,確保按時整改到位,“銷號”見底。
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對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緊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對不適應形勢發展的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6288030;郵寄地址:惠州市博羅縣羅陽街道中城北路247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股;電子郵箱:scjd6288030@boluo.gov.cn。
中共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