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我局執法人員聯合石灣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執法人員和石灣鎮生態環境保護辦工作人員在博羅縣石灣鎮滘嚇村馮屋小組查獲一家無名輪胎加工作坊。本案立案后,我局經多方聯系均無法找到當事人。 2024年5月23日,我局通過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發布公告(限當事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到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石灣監督管理所接受調查處理)。公告發布后,當事人至今仍未到我局接受處理。現依據《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將本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沒收,但不免除當事人的其他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