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晚,我局執法人員在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鐵場村梅花大道130號查獲一家無《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的湯粉店。2024年10月22日,我局對現場相關物品(煤氣爐2個、不銹鋼湯鍋2個、冰箱1臺,餐桌5套)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鑒于案發至今,當事人下落不明,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予以公告,請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到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領,公告期滿仍無人領取的,本局將對上述涉案物品按照無主財產依法予以處理。
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