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查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偽劣肉制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線索征集范圍
(一)養殖場(戶)非法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綠”等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獸藥等違法犯罪線索。
(二)養殖場(戶)、收購販運者違規調運,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銷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標識的牲畜,騙取或偽造變造及轉讓檢疫證明或檢疫標志,隨意棄置病死畜禽;未按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非法銷售病死畜禽等違法犯罪線索。
(三)種植場(戶)在種植環節使用禁限用農藥的違法犯罪線索。
(四)屠宰企業未嚴格實施入場查驗和肉品品質檢驗,代宰企業“只收費不檢驗檢疫”;出廠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動物產品;未按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收購、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犯罪線索。
(五)生豬私屠濫宰、牛羊家庭手工作坊式屠宰等違法犯罪線索。
(六)制售病死、死因不明、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
(七)食品生產、銷售單位在食品中摻雜摻假(如以其他畜禽產品假冒牛羊肉類產品,以其他畜禽血產品生產假冒鴨血制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八)以調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濫用甲醛等物質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
(九)未按照食品質量安全標準規定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藥物情形的。
(十)走私冷凍產品、更換包裝、非法銷售的假冒偽劣食品。
(十一)農村批發市場、集市、小賣部等銷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標識等信息及質量低劣)、“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生產許可)過期食品,以及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品虛假宣傳和違法宣傳功能性等食品。
(十二)商店、超市、批發市場等銷售含有“專供或特供”字樣的酒類商品。
(十三)火鍋店、燒烤店等餐飲服務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采購、使用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走私凍肉,采購、制售假劣牛(羊、驢)肉制品,非法使用亞硝酸鹽等違法犯罪線索。
(十四)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偽劣肉類及其制品的,或偽造、涂改肉類制品生產日期、延長保質期的。
(十五)應當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和《營業執照》等證照,從事生產經營肉類及其制品的。
(十六)其他涉及肉類及其制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公開征集時間
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三、受理時間和聯系方式
博羅縣制售劣質肉制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受理電話: 0752-6637223
受理時間(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四、線索征集說明
(一)為使所反映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處理,舉報人實名舉報提供真實聯系方式,請詳細說明問題線索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主要事由、相關證據(照片、視頻、票據等),保證內容要真實、客觀、具體。
(二)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制售假劣肉制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線索征集,我們將對線索提供人和提供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護線索提供人權益,并對問題線索進行認真核查,切實回應各方關切。
特此公告
博羅縣制售劣質肉制品、農村假冒
偽劣食品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