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一批證明材料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減證便民”決策部署及惠州市關于創建“無證明城市”有關工作安排,結合縣委、縣政府“營商環境綜合提升年”行動方案有關要求,縣司法局組織開展我縣“無證明城市”創建工作,經匯總全縣各部門清理結果,形成了《博羅縣證明材料取消清單(直接取消)》《博羅縣證明材料取消清單(替代取消)》,現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博羅縣證明材料取消清單(直接取消)
2.博羅縣證明材料取消清單(替代取消)
關于取消一批證明材料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減證便民”決策部署及惠州市關于創建“無證明城市”有關工作安排,結合縣委、縣政府“營商環境綜合提升年”行動方案有關要求,縣司法局組織開展我縣“無證明城市”創建工作,經匯總全縣各部門清理結果,形成了《博羅縣證明材料取消清單(直接取消)》《博羅縣證明材料取消清單(替代取消)》,現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博羅縣證明材料取消清單(直接取消)
2.博羅縣證明材料取消清單(替代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