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減證便民”決策部署及惠州市關于創建“無證明城市”有關工作安排,2023年,博羅縣司法局持續推進“無證明城市”創建工作,組織各相關單位對證明材料進一步梳理,形成了《博羅縣證明材料直接取消清單(第二批)》,經縣政府批準同意,現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博羅縣證明材料直接取消清單(第二批)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減證便民”決策部署及惠州市關于創建“無證明城市”有關工作安排,2023年,博羅縣司法局持續推進“無證明城市”創建工作,組織各相關單位對證明材料進一步梳理,形成了《博羅縣證明材料直接取消清單(第二批)》,經縣政府批準同意,現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博羅縣證明材料直接取消清單(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