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惠州市博羅縣積極適應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新需求,高標準推進落實構建覆蓋城鄉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工作,探索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方法方式創新,不斷滿足了人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需求。
保障到位 有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建設
早在2015年,博羅縣委、縣政府審定,縣委辦、縣府辦印發了《博羅縣構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工作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將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工作納入縣政府年度工作重要內容和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務,建立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形成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建設的強大合力。
博羅縣司法局按照廣東省司法廳、市司法局和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成立了“南粵春雨”公共法律服務志愿隊,相繼印發了《博羅縣司法局“南粵春雨”公共法律服務活動方案》《博羅縣司法局關于成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及公共法律服務三平臺建設管理工作專班的通知》《博羅縣司法行政機關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實施方案》,確保了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工作穩步有效推進。
博羅縣積極落實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基本指引》的通知、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司法所進一步做好服務和指導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意等文件要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一步充實優化了公共法律服務隊伍。
平臺建設 群眾家門口就能享受公共法律服務
博羅縣司法局高標準打造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中心設有“148”法律服務熱線、法律援助辦事大廳、公證服務大廳、行政審批服務廳,服務項目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公證服務、行政審批、人民調解等,配備專業、高素質法律人才18人進駐和提供公共法律服務。2019年,中心共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5000多人次;受理承辦困難群眾申請的法律援助案件458宗,承辦刑事辯護772宗,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271宗;提供公證服務2474宗;為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經濟民生項目和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3宗,群眾滿意率達100%。
各鎮(管委會)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或司法所,均設立鎮(管委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形成由司法所主導,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共同參與工作格局,為基層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初審、法律咨詢解答、開展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等服務。
有條件的村(社區)均設有獨立的法律服務室,其余則依托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公共服務站)設立了一個公共法律服務崗,組織村(社區)法律顧問、調委會人員進駐,以“預約式”服務為主、以“定期制”服務為輔,即在村(社區)服務場所內公布法律顧問姓名及聯系電話,除每月安排定期上門服務外,其他時間采取電話咨詢或預約服務,提供法律咨詢解答、開展人民調解、法治宣傳活動和基層依法治理。
為更好地做好12348熱線平臺及網絡平臺工作,博羅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置專人專職負責廣東法律服務網工單接收、流轉、處理、督辦工作以及管理平臺管理員工作,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也盡量安排專人負責廣東法律服務網工單的承接、處理,廣東法律服務網實體平臺綜合管理系統的值班、臺賬錄入等工作。
五大工程滿足人民群眾公共法律服務需求
博羅縣司法局深化法治宣傳育民工程,全方位構建普法新格局。一是在打造平臺上下功夫。在惠州日報設立了普法專欄,在博羅縣電視臺開設《博羅法治》欄目,打造了“博羅普法學習網”,出版了《法治博羅》雜志,構建了全方位、全時空普法格局;在縣社會服務中心、縣城文化廣場、東山森林公園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建成法治文化園,在農村、社區、企業、學校等打造了一批法治文化園、公共法律服務室、法德大講堂等法治文化設施。二是在辦好活動上下功夫。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契機,組織法律志愿服務隊,開展送法下基層、法治進企業活動,每年組織開展全縣干部、職工共近萬人次參加學法考試,及格率100%,優秀率達94.5%以上。三是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連續2年組織開展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會,促進了各級各部門普法責任制落實,形成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
博羅縣司法局深化公益性法律服務便民服務工程,專業法律服務資源向基層一線延伸。一是強化法律專業人員服務政府和行政執法單位。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 100%聘請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同時充分發揮通過法律職業資格的行政執法單位人員申請單位公職律師,服務單位法律事務,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二是發揮村(社區)法制副主任專律師業優勢服務基層組織、群眾。目前,全縣共192名律師擔任378個村(社區)法律顧問,村(社區)律師法律顧問覆蓋率達100%,為基層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促進了基層干部、群眾的法治意識和學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得到普遍提高。
博羅縣司法局深化人民調解和民服務工程,創新和發展“楓橋經驗”。一是健全完善了全縣各級各類調解組織444個,全縣基本形成了縣、鎮、村(居)和村民小組四級人民調解工作網絡。二是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建立由法律、經濟、醫療、婚姻、勞動、山林土地、金融、環保等方面專家共65人組成的縣人民調解咨詢專家庫,組織村(居)法律顧問為各級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業務培訓,有效提升了人民調解員業務水平和化解矛盾糾紛能力。三是出臺《博羅縣關于落實省民生實事 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工作制度,規范矛盾糾紛登記、排查、調處和回訪等制度,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分析研判機制。四是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羅陽鎮蓮湖村江迪彪、龍華鎮旭日村徐向暉、橫河鎮徐慶廣名人調解工作室及重點打造長寧鎮石下屯村、泰美鎮良田村調解工作室,發揮名人品牌效應,推動全縣調解工作的開展。
博羅縣司法局深化法律援助惠民服務工程,做到應援盡援、應援優援。一是加強農民工維權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實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對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做到應援優援。二是進一步拓寬法律援助渠道,完善縣婦聯、殘聯、總工會、老齡委和各司法所法援工作站和法院、檢察院、勞動仲裁、交警大隊、看守所、律師所、村(社區)法援聯絡點建設,夯實“城市半小時,農村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三是不斷延伸法律服務網點,在縣看守所、檢察院、法院設立三個值班律師崗位,為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全方位法律幫助。四是積極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發揮“法治特色扶貧”作用,為全縣7個省級貧困村指派專業律師團隊提供“法治特色扶貧”服務,為全縣40個省市貧困村發放法律援助“綠卡”1483戶。
博羅縣司法局深化幫矯“兩類人群”安民服務工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一是加強社區矯正中心建設和網格化管理。進一步完善縣社區矯正中心信息化建設,把社區矯正中心打造成集“管理、教育、服務”為一體的工作平臺。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實行網格化管理,把全縣社區矯正對象按轄區劃入網格,納入綜治網格化管理,形成了“中心+網格化+信息化”的管教模式,即縣社區矯正中心動態化監管-司法所監管-村(社區)幫扶-網格員日常監督四級管教鏈條。通過整合政府、社工、家庭、網格員力量,實現社區矯正全方位、立體化管理。二是加強社區矯正基礎建設和信息化應用。制定社區矯正中心全面使用人臉、指紋識別報到系統、手機定位信息管理系統,推行移動執法儀和粵矯通APP平臺使用,做好社區矯正管理信息系統平臺的應用,嚴格按要求建設遠程視頻督查系統,強化日常管教,落實社區矯正風險研判分析工作,提升社區矯正規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強化安置幫教工作,提升幫教社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