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加強《民法典》法治宣傳,切實增強中小學生的法治觀念,引導青少年養成法治思維。9月23日、24日,橫河司法所聯合鎮關工委,在橫河中心小學、橫河中學分別舉行了民法典進校園系列宣傳活動。
23日下午,廣東惠宏信律師事務所、橫河鎮法制副主任蔡澤恩律師為橫河中心小學近百名師生講授《民法典》。蔡澤恩律師從《民法典》簡介、《民法典》的作用、新亮點解讀和《民法典》的意義四個方面開展講座。其中新亮點解讀中,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深度分析了多篇貼近中小學工作的案例,為教職工學生們在未來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提供了許多幫助,學到了新知識,獲得了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的一致好評。
24日下午,由廣東惠宏信律師事務所、橫河鎮法制副主任戴倩倩律師為橫河中學中學生們講授《民法典》。參加本次講座的人員有:橫河鎮鎮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譚培民、鎮司法所、鎮關工委及橫中學生共計百人參加。戴倩倩律師通過講解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讓學生們在深知、心知、行知中受到啟迪和教育。同時,為了讓學生認識、了解民法典,從小樹立法治觀念,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戴倩倩律師還針對同學們提出的問題,與同學們進行互動交流,幫助同學們理解民法典規定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肖像權、隱私權等概念,并對民法典的指導思想、主要內容、重大意義及與同學們學習、生活相關的部分條款進行講解,引導同學們養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習慣。
通過本次《民法典》宣講和交流,讓同學們對民法典有了初步的認知,使青少年們進一步了解到與自己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加強了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引導青少年養成法治思維,營造濃厚的校園法治教育氛圍。使他們對法律知識有了更深一層的了解,讓文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來、“落”下去、接地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