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發布《關于表彰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模范人民調解員的決定》,授予300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授予995名人民調解員“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
“有事找阿忠哥。”在石壩鎮,人們在遇到矛盾糾紛時,總會第一時間找阿忠哥。阿忠哥從1996年開始從事人民調解工作,至今已經有25個年頭,他始終心系群眾、關注民生、注重維護糾紛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當地人都親切地稱他為“阿忠(哥)”。他就是石壩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陳惠忠。
從事調解工作,陳惠忠深知法律法規的重要性,一直以來,他都主動學習貫徹《人民調解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工作中,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靈活采取法理情相結合等方式開展調解工作,堅持以案釋法,在調解過程中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調解不僅要懂法,更要用情。”陳惠忠喜歡上門拜訪事件當事人,拉家常、促膝談心,讓當事人感受到貼心關懷,發自內心深切感到“人民調解員為人民”,隨后因勢利導引導當事人認識并主動承擔自身責任。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陳惠忠統籌做好轄區疫情防控和人民調解工作。2020年春節期間,石壩鎮發生一起意外事件,死者家屬情緒特別激動。陳惠忠接到相關信息后,立即放棄難得的家庭團聚機會,第一時間在做好個人防護后趕至現場,會同鎮派出所、綜治辦、信訪辦和所在村委會開展緊急協調工作。通過“情理法”相結合,耐心細致的疏導,經過15天不間斷的努力,最終成功促使當事人自覺放棄沖動行為,并同有關方達成調解協議,妥善化解了糾紛,也為疫情防控發揮了應有作用。
陳惠忠善于通過“共情”方式聆聽當事人心聲,把“遇事找法”的念頭種到人們心里,努力做到小事不擴大,大事不激化。根據事件責任和當事人具體情況,同時本著依法合理的原則提出調解方案,使得許多隨時可能激化的矛盾得以順利化解,并促使當事各方達成共識。
在石壩鎮,當事人不管年齡少長,都把陳惠忠當作是自己的知心大哥、暖心兄弟和貼心“子侄”,并親切稱他為“阿忠(哥)”。糾紛當事人經常感嘆,如果沒有“阿忠”開解幫忙,自己所面臨的問題將陷入死結,甚至可能鋌而走險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發自內心感謝阿忠。
在多年工作中,陳惠忠從轄區實際出發,及時研究掌握轄區人民調解事務的特點規律,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矛盾糾紛特點規律,對可能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及時總結歸納探索調解工作經驗做法,如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積極探索通過網絡、視頻、電話等“云調解”方式積極推進轄區人民調解工作,在當地以及縣人民調解領域聲譽口碑好,是公認的人民調解能手、專家。由于工作實績突出,陳惠忠多次受到博羅縣司法局表彰。
2019年12月,陳惠忠被博羅縣司法局聘請為博羅縣人民調解專家,納入博羅縣人民調解專家庫。
陳惠忠是典型的“孺子牛”和“老黃牛”,他還特別注重傳幫帶,通過舉辦講座、個別輔導等方式,將自己調解方法和經驗無私向同事們分享,通過言傳身教提升所在鎮人民調解水平,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自己的貢獻。
摘自博羅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