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隊伍的素質,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基礎作用。4月28日下午,湖鎮司法所組織舉辦了村(社區)人民調解員培訓班。培訓班由鎮黨委委員高毅敏主持,邀請廣東寶晟律師事務所、村(社區)法律顧問何蓉兒律師授課。鎮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信訪辦、禁毒辦等部門負責人、鎮專職人民調解員及各村(社區)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
鎮黨委副書記曾學東作動員講話時強調,全鎮各單位、各職能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新時代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素質和政策水平,使全鎮人民調解員能熟練掌握化解矛盾糾紛的技能和技巧,從而讓更多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培訓班上,何蓉兒律師深入淺出、圖文并茂地向基層人民調解員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有關內容及調解技巧,讓大家對人民調解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掌握了人民調解的基本調解方法,為提高該鎮人民調解員的調解理論水平,增強實用調解技能,為人民調解在維護湖鎮社會穩定中發揮積極作用打下了堅實基礎。
湖鎮司法所所長蔡衛聰在培訓班總結講話中,剖析了該鎮當前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存在的問題,希望與全鎮基層人民調解員共同努力,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充分發揮調解“第一道防線”的作用,以強烈的責任意識推進人民調解工作向縱深發展,為全鎮社會大局穩定做出積極貢獻。